说不准。女方很寡言,不必要的话不多说,只说:「这十年,我做了所有我能做的,我不欠他一分一毫。」
男方先前听了这话,沉默很久,最後道:「法理上,她确实不欠我。」
那麽,情感上呢?
或者他认为她欠他什麽,却开口艰难?
法庭通译来告知开庭,双方各就各位,法院里并无他人旁听,倒显得有些寂寥。
多少恩恩怨怨、爱恨情仇,敲锣开演呐。
家事庭不若刑事庭,有什麽你来我往的针砭、关键性证据的出现,事实上它有点无聊,甚至叫人烦躁,因为它放大人性最不堪一面,白月光成黑锅巴,朱砂痣成乾涸的姨妈血。
例如此刻,男方指控历历:「这十年,我跟她一起生活,简直是一种精神虐待!」
他开始阐述女方种种残忍无情不可理喻:说她如何爱钱,如何嫌弃他出身不好、工作不佳,吧啦吧啦……最後道:「她嫌我收入不够,不愿生小孩,说养不起!」
乔可南瞟向当事人,小声问:「甘无?」
春娇:「或许吧……我不知道他会理解成这样。」
乔可南叹息,以一个男人立场来说,志明兄听来真的满可怜,好像他在妻子面前就从来不曾抬起头来──直到今天,离婚成了他的胜利宝剑。
他像个英雄王,挥荆斩棘,他的妻子则是得以诛之的黑魔女。
最後律师结尾,说来说去,就是一百万,仁至义尽,赶紧笑纳了,大夥了结此事,回去洗洗睡吧。
换乔可南这方发言,春娇全权委赖,乔可南开口:「你所提的女方性格之类的问题,在十年前你们交往时,就已如此。何况她是会计员,对数字原本就计较,要求你拿钱回家,她也并无挥霍,你如今拿得出一百万也是她督促你存下。她不希望你抽菸,是因她气管不好,对你本身也无益处……十年这样过来了,为何你突然变得难以容忍,提出离婚?我想,这中间一定有什麽误会。」
他不觉用上乡民句型,没料法官也是个懂行的,他问志明:「嘿啊,是不是有什麽误会?」
乔可南默默OS:例如你出轨劈腿或……阳痿。
志明愣了愣,随後辩驳:「哪有什麽误会?!」
紧接又是一串哗啦哗啦的指责。
乔可南有点想笑,可他忍住。「婚姻生活本来就是你我互相,人非完人,原PO……不是,这位先生,你敢说在十年里,你没有任何缺失?我保证有。但是你的妻子,也就是我的当事人,她从头至尾没有跟我讲过一句你的坏话。」
他问:「为什麽?」
不仅仅是询问男方,更是询问在场众人。
无人回答,他继续:「这是法庭,我不想讲跟法律无关的话,但情理法,情字在先,这位先生,在你一面倒做出控诉的时候,你似乎忘了你们还是夫妻。
「何谓夫妻?法律又为何要特别立法保障你们的关系?因为你们是一个家,而家是组成一个社会的稳定核心。人家说家丑不外扬,便是说一个家的人,再怎样有恩怨,也不该对外说三道四。从这场案件以来,你对外必称你妻子为第三人称,甚至公然贬抑她有残缺,她与你结褵十年,你却不把她当家人看待,她十年青春付诸流水……那好,我们直接算帐。」
乔可南拿出计算机,现场敲打:「法官,我的当事人提出的赡养数字,全部有凭有据。这场婚姻统共持续三千八百八十二天又三小时,等於九万三千一百七十一个小时。她担任『妻子』职位,以法定最低时薪一百一十五元新台币来算,总计一千零七十一万四千六百六十五元,撇除她为自己服务部分,我们除以二,只要求四百多万,相当合理。」
说完他瞥了当事人一眼,似乎在徵询意见。她面无表情淡淡颔首,乔可南便说了:「甚至在调解失败一周不到,男方竟以『你既然还是我妻子,就该履行夫妻义务』为由,对我当事人做出了婚内强奸的行为。」
对方律师变了面色,不敢置信地看向他的当事人,看来并不知有这桩。
男方茫茫嗫嚅:「那是我喝多了……」又喊:「证据呢?你没有证据!」
乔可南冷笑,从资料夹里拿出几张单据。「这是验伤单,另外我的当事人怀孕,为期四周,当然你也可以怀疑这孩子不是你的,等十五周,我们就验DNA,届时赔偿金额可能又会不一样。」他补加一句:「毕竟,多了一个人。」
志明脸色惨澹,晴天霹雳,全面崩溃,过一会突然回过神来说:「不离了!我不离了!」
此时,从头沉默到尾的女方却开口:「我同意离婚。」
一石激起千层浪,一下子立场互换,众人皆愣,她说:「法官,我要求更改赡养金额。」
法官似乎觉得这场戏颇有趣。「哦,你要改多少?」
春娇:「两块。」
「蛤?!」
所有人满头问号,包含乔可南。春娇望向志明,说:「我始终不懂你为何铁了心要跟我离婚,现在我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