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中就没有大哥做不到的事情。
花笙对大哥十分敬佩,常常跟在他屁股后面转,连大哥开个易拉罐都得欢呼,一副忠心耿耿爱拍马屁的小跟班模样。
但是大哥上了高中后,就变得忙碌起来,没有时间陪他玩。花笙就和捡来的流浪猫流浪狗做伴。
十二岁那年,他生了一场很重的病,据说是被大哥打进医院的。后来他曾问过爸爸妈妈和姐姐,他们都对这件事闪烁其词,说是因为他把流浪狗带到床上,太脏了,才被打的。
这话他们说出来自己都不信,花笙也心里存疑,只是当时在医院躺了两个星期起来,啥也想不起来,还差点忘记自己是谁,爸妈带他做了个检查,后面发现不是失忆。
是大哥下手太重了,由于脑部受创而产生一系列的记忆混乱的毛病,简称暂时性失忆。
对于醒来之后发生的事情,花笙还记得清楚,花许心怀愧疚,寸步不离地守着他,出院那天偷偷带着花笙回了老家。
偷偷的,瞒着父母和姐姐的。
花笙好了伤疤忘了疼,即使心底还有些惧怕大哥,但又忍不住跟着大哥走。
他和大哥在家住了一周,体验了一周的田园生活,天天摸鱼捉虾,爬墙上树摘青枣,追大黄狗撵大白鹅,玩得不亦乐乎。
他吃了村里小学门口五毛钱一包的辣条,花许居然破天荒地不阻止他,还买了几盒擦炮,带着他去山沟里放炮。
这对于从来没有过乡村生活经历的花笙来说是极大的诱惑。
花许带着他去捡母鸡下的鸡蛋,告诉他怎么样才能在不被母鸡捉的情况下,快准狠地拿出鸡蛋;带着他翻越一个又一个的坡,分辨野草和蔬菜;带着他光脚丫子踩在小溪里面捉鱼……
他头一次知道原来童年是可以这样快乐。
晚上吃过饭,花笙和大哥在同一个桶里泡脚,开水很烫,两人都迟迟下不了脚,踩在泡脚桶的边缘面面相觑,对视了三秒,都不约而同的笑了起来,开始了属于兄弟之间的你打我闹。
最后闹得水都凉了,花许只好又打一桶,调好适宜的温度,在水里踩住花笙不安分的脚。
休息的时候,花笙自然是和花许睡一起,他钻进大哥的怀里,一条一条地数着白日里学会了什么,大哥还会时不时的考他,花笙的学习天赋在此刻得到淋漓尽致地展现,每一种植物都记得清清楚楚,分毫不差。
原来他不是笨,只是喜欢用亲身实践去学习,而不是学习书上的间接经验。
“大哥,我太喜欢你了!”花笙伸出双手,脸红扑扑地抱住花许,“我不想回去了,这里有好多好玩的,我们就一直在这里生活好不好?把爸爸妈妈和姐姐都接过来。”
花许身子一僵,扯了扯环在自己腰间的手。
“喜欢我,哥哥之前还打过你。”
花笙越抱越紧,摇摇头说,“我不怪你,哥哥,我早就忘记了,在这里生活很开心,每一天都像是在郊游,你是世界上最好的哥哥。”
世界上最好的哥哥吗……
花许自认为不是,他对花笙总是心怀愧疚,如果他只比花笙大两三岁,他就可以陪着花笙一起长大,就不必让他再受被孤立的苦。
他在学校没朋友,那些孩子不知道从哪听来花笙的身份,变着法子的想在他这边得到些好处,总是为了些名利才和花笙交朋友,目的不纯。
如果他多些时间陪花笙就好了,他也不至于在路上随便捡一个流浪小孩回家当朋友。
花许慢慢收紧手臂,将花笙拢进怀里,花笙顺从的抱住大哥的肩背,脸埋在他的胸口,亲昵地蹭着,如同一只撒娇的小狗。
卷曲柔软的头发轻轻掠过花许的鼻尖,挠得他心头发痒,愧疚与自责充斥着他的胸腔。
万籁俱静,月明星稀,宁静的乡村夜晚偶有两声蛙叫与蝉鸣,晶莹露水凝结在低垂的草尖,坠落下地的声音润物细无声。
远离城市的喧嚣与纷扰,没有生意场上的勾心斗角和繁杂的工作文件,一切都仿佛放慢了倍速,他听到花笙平稳有力的心跳,仿佛天地间只剩下他和弟弟。
他很早之前就下定了决心,要照顾弟弟一辈子。
“花笙,我想永远陪着你。”花许小心翼翼的用嘴唇碰了碰花笙的耳垂,声音像是经过了深思熟虑,说出来的口气郑重无比,还带着些许磁性的沙哑,“所以不要去找别人……好吗?”
花笙猛地睁开了眼,一下子从床上弹了起来。
他盯着面前的虚空,眼神焕散,满头大汗,气喘吁吁。
什么鬼,太恐怖了,梦见和大哥这么暧昧……
他抬手抱住双臂,用力搓着自己身上竖起的鸡皮疙瘩。
不对不对这不对!
大哥是带他去乡下住了几天,但他们两个兄弟也没好成这样,毕竟当时刚刚挨过打,对大哥还是有一定的惧怕心理的……这莫名其妙的梦是哪来的?
他在床上愣愣地坐着,仔细回想刚才梦里的情景,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