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言陌都穿刚好合身的服装跑;他姿势端正,身姿挺拔,健美结实的肌理伴随跑动,撑住他薄薄T衫。安掬乐偶尔手痒,摸下去,一块一块,分明饱满,又不显累赘笨重,光触感就治癒。
四周很静,连风都轻,河岸边的灯火在水上荡漾,像晕开的油彩。沿途的街灯闪烁不明,远方的景致模糊而光灿。少年曾提到先前烟火节,他边跑就边看见了烟火,独自一人享尽美好风光。
安掬乐笑笑。「幸亏大部分人都傻,若不就换你这儿挤得不成样子了。」
安掬乐则回忆当时,他在争着看烟火的人群里,摩肩擦踵,被挤得直冒脏话,直到听见「咻砰」一声,才知烟火开始施放,却早已去了观赏兴致。
伟岸男子,他的美好,令周遭年轻情侣阿公阿嬷通通回头。健康漂亮是人类一生追求,到死都不停止,这小夥子全占了。安掬乐光想便有几分笑意或得意,你们不知道,他上床样子最好看,干人时全身上下,连片指甲都是性感。
乔可南说他这人:「看似无情却多情。」
杜言陌:「没关系,我会背你回去。」
总之,这里最方便;安掬乐步行即可到,杜言陌反正在哪都没差,并无异议。
从最开始到中途就要少年背,如今安掬乐能独自跑完全程,中间变化令他感受到人类强大的适应力。重点是,少年跑步的样子,太赏心悦目了。
这个偶尔带些心机,却反而讨人心疼的孩子。
少年说到做到。当然,到中途安掬乐也自觉闹过头,乖乖爬下来,自己走。
乔可南讲得确实没错,色令智昏呐……
他知道,他是真心把少年看入眼了。
不是爱,他不会爱,爱了也没好事,对少年总归不好。自己这教训还血淋淋搁身上呢。他想,是一种珍惜和喜欢,平平静静,安宁温和。安掬乐觉得这样很好,待少年离了他後,若能找到个长相漂亮、个性好、不乱来的,就圆满了。
下次……那至少得一年半载呢。
可现实往往比幻想更猎奇,安掬乐边做暖身边想。自己这个冬天,不但没感冒,甚至连手脚冰冷的体虚毛病都缓和了不少。
瘫在路边被少年难得讥笑:「菊花先生,你太弱了……」
弱就弱吧,他认了。「你背我。」
安掬乐做了一会伸展,一抬眸,看见熟悉身影朝他奔来。
他们也没啥约定信号,人来了,就跑了。
「欸?」安掬乐摸了摸脸,嘴角确实是上扬的。「是吧?」
於是他想:好,跑就跑。
安掬乐不是没设想过自己对少年的感觉:这人每一处都太合自己胃口喜好,要厌恶根本不可能,了不起腻了吧?偏他虽喜新厌旧,可对骨子里认定的,倒是万分长情,真正喜欢的衣服鞋子,七八年了,从没舍得扔,不定期还会拿出来整洁保养一下。
然後,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至於他嘛,不过是少年人生剧场里一枚小小配角,可能五年十年後再度相会,给他跟正牌受闹个危机什麽的;再狗血一点,就是他这配角得了绝症,或遭了车祸
两个人相约跑步……算一算,也有了阵子,要在先前有人跟安掬乐讲:「你以後每个礼拜都会去河滨公园跑步。」安掬乐肯定一脸惊诧地回:「你臆想症了吧?」
安掬乐做过伸展,杜言陌则从家里跑到这儿,足够暖身。有时安掬乐没来,他就自己继续往前跑,跑回家。
」这时期,谁都是满脑子伤春悲秋的骚人。
安掬乐噎住,一时不知该怎样回话。他和少年的关系,就像这前方道路,看似笔直,漫长无尽头,但到一个程度,彼此都该回头了。
令三分钟热度的安掬乐决心跑下去的点,是有一回少年在床上,细细捧着他的脚,不掩庆幸道:「没那麽冰了。」
虽然第一次跑时是真的心想:天啊饶了我吧,死都不干。
杜言陌想想有道理,况且一个人看,无人分享,确实寂寞。
他道:「下次,我们一起在这儿看吧。」
安掬乐盻他一眼,不过淫笑确实不能指望好看到哪儿去……
「……菊花先生,你在笑吗?」
安掬乐纯粹耍任性,打算赖一会就起来,然而少年却真的背起了他……直到半途,他还在讲:「下次,跑远一点吧。」
杜言陌听着咋舌。「真傻。」
安掬乐:「不行,我跑不动。」
安掬乐为美色豁出去,每天跟着帅哥跑步,欣赏对方身姿,以强身健体之名,行意淫之实,成了支撑他跑下去的最大动力。
那欣悦到骨子里的口气……
杜言陌的背很宽、很厚……很暖。视线变高了,看到的风景和往常很不一样。剧烈运动造成的心速趋於缓和,但有一股热烫东西在血脉经络里游走。这样的相处时光,很宝贵稀少,安掬乐并不讨厌。
「看起来有点可怕。」杜言陌现在会直白地表达感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