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季很小的时候,基本上整个镇子里需要运到城里的货物,都由沈季的父亲开着他们家的那辆大卡车来送。
新鲜的瓜果蔬菜需要跟城里的大商超交接,或是女人们做的针线活一类的活计,都跟着老沈的卡车一起进了城。那时沈季家不像现在,并不算是镇里最穷的那一类人家,老沈偶尔还能从城里给沈季带点新鲜玩意或者新衣裳。
白河镇里鲜有进过城的人,老沈算是一个。每回他从城里回来,总有人问他最近城里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偏偏老沈是个老实又不太善言辞的人,每回只是局促的站在人当中,露出憨厚老实的笑容,而后开口道:“能有什么不一样的啊,跟咱们这儿没什么区别。”
其他人都笑他无趣,久而久之也没人再追着他问东问西了。
那时只有他妻子,也就是现在的沈母常嘱咐老沈,叫他别跑的那么勤,自己做活也能填补一部分家用。白河镇的气候变幻莫测,到了梅雨期更是没有任何预兆的就会掉下雨滴来。若是这人在城内或者镇内倒还好,但掉过雨滴的进城之路就显得更加泥泞危险了。
每回沈母说起,老沈都只是嘿嘿的笑着说,“没事没事,我跑了这么多年车了,我有分寸。”但沈母每回等他回了家,还是要这么唠叨上一句,仿佛是这个家特有的生活情趣。
在沈季的记忆里,他好像跟母亲睡在一起,很少能有一家三口一起吃顿晚饭,一起熄灯睡下的时候,某些程度上来说,沈季确实没记错。因为晚上睡觉的时间,很多时候老沈都在运货跑车。
因为城里的市场或者早市是按点儿的,老沈要赶在他们开市前把第一批货送过去,所以常常凌晨就开车往城里赶,等货送到后,老沈困得支撑不到开车回家,就只能先裹着外套在车里打个盹睡一觉,然后再驱车回家。
长此以往,老沈大部分的时间都是,沈季醒着得时候,他在补觉;等到了大家该休息的时间,老沈却必须得爬起来工作了。
虽然听起来是忙于生计的劳累,但华礼硬是从沈母的语气里听出了幸福的感觉。
此刻的沈季在床上闭着眼睛,嘴唇还是泛着不自然的白,完全看不出半点平日里水润粉红的颜色来。华礼坐在沈季旁边的床沿上,时不时的用浸过水拧好了的毛巾,给沈季沾沾额头上一层一层泛起的薄汗。
直到沈季发病的这一刻,沈母还在硬撑。但最后还是在华礼一再的逼问下,沈母才勉勉强强的愿意说出以前的这些琐事。
“那阵子其实日子过得比现在好多了,”沈母手里习惯性似的搓着手边的毛线线头,用手指把它们搓成一条小小尖尖的形状,“虽然没现在这么闲,但是人嘛,总是要忙点什么,好像才觉得自己还活着。”
白河镇的很多人都认得沈季,一方面是因为老沈工作的特殊性质,导致沈家总是来托老沈带东西回来地人和来送货的人。每天都人来人往的,特别热闹。
小时候的沈季就不怕生,据沈母说,还在怀里抱着的时候就跟别的孩子不一样,别的孩子认生爱哭闹,那时的沈季就乖的很,喂饭就吃,哄了就睡。沈母把他抱在怀里,每回家里来客人想要逗逗他,也是见人便笑。
原本沈季生的就好看,可能不像城里那些楼外面挂着的靓丽明星一样,但在寻常人中绝对算得上很好看那一类的了,尤其是在白河镇这种小镇子里,更是引得人侧目。
打小儿,沈季就是这样一副讨巧的长相,不笑时大大的眼睛跟杏核一样,笑起来的时候又像一只在打呵欠的小猫咪那样,眼睛眯成弯弯的一条线。所以邻里乡亲的很多人到老沈家,来都喜欢去屋里逗逗小沈季。
这么多年过来,老沈这个跑车的辛苦工作也就一直这么做下去了,忙忙碌碌中,沈季也在众人的目光下生长的愈发健康,直长到八九岁时都没有半点要走样的意思,反而五官生的愈发好看,即使还是小孩模样,却让人感觉好像已经可以看到十年后的帅哥模样了。
生理上生长的很好的沈季,心理也跟随着飞速生长,小沈季开始有了自己的第一个心事。母亲待自己很好,但是他会想念父亲,他也想要多跟父亲在一起待着,想看看父亲每天忙来忙去的到底都在做些什么工作。
一方面想要跟着父亲,另一方面,小沈季也想要去城里看一看。
他什么都不要,哪怕只是在父亲的大卡车里面,远远的看一眼就好。
沈季非常的好奇,因为镇里的人们看起来好像是都很羡慕父亲的样子,说他可以频繁的进城,小沈季对此没有概念。进城,是什么非常好玩的事情吗?
就连小沈季小小的世界中,他认为镇里跟父亲关系最好的是李伯伯,但是镇子里还有另一位姓李的,就是李书记,沈季觉得,他是白河镇最厉害的人,因为李书记认得好多别人不认识的字。
有时候父亲从城里带回一本没人见过的书,李书记也能看得懂了给大家伙讲出来,小沈季的很多知识和字,也都是从李书记那里学来的。
就是这样厉害的李书记,也在小沈季问起时,说进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