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北方孩子的眼中,冬天的代表色是白。
无穷无尽的白,不掺一丝的杂质。或许源自人类天性中某些对残缺美的追求和对极致完美纯净堕落的欲望,雪地干净到路过时都有种想要冲过去蹦起来踩上一脚的冲动。
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华礼就觉得花朵绿叶这类极度美好又极度脆弱的自然物,理所当然生长在气候温和阳光明媚的春天和夏天。
似乎只有这两个季节的炎热和灿烂,才能配得上这些花朵短暂又绚烂的盛开。
但是前二十年人生从未走出过自家地区的华礼,自从来到白河镇后就被打破了许多原本的固有观念。
比如,连续一周见不到太阳温度却并不降低;晒出去的衣物隔了一夜竟然还能掐出水;木桌后的墙角趁着没人注意悄悄长出了青色的苔;鲜花也可以一年四季常在。
还有,原来沈季也不是什么都不懂。
——————花开在沈家是最好的。
华礼没能忍住,勾起了唇角。他恨自己好没出息,竟然就被这么轻飘飘一句话给哄着了。
他上下打量了一下沈季,而后意外发现,沈季的耳根好像被热水烫过一样,一直红到了脖子,至于被衣领遮盖住的其他部分是什么颜色,华礼就不得而知了。
被哄得很开心的华礼,开口却还是说:“关门没用,这边墙我两下就翻出去了。”
末了,好像怕谁不信似的又把身子朝前倾过去,跟沈季悄声道,“别忘了我是男的。”
“哪有妻子丢下家人去邻居家住的!” 沈季明白,如果华礼真心想跑,自己压根看不住他的道理,所以心里着急,嘴上说着一些冠冕堂皇的话跟他辩论。
“哎,我的衣服和生活用品还在王婶家呢。” 华礼假装成一副听不到沈季说话的样子,只是抬手扒着院儿门的边边,目光始终停在外面,任沈季怎么说也不转过去看他,还一副望眼欲穿的样子。
最终华礼被沈季连拖带拽的拉进了房间里,华礼索性也乐得清闲,省下了今日原本要跟王婶一起做的活儿。
连太阳都躲起来的那几日刚过,穿堂风自这窗掠过房间内的各处,再片叶不沾身的自那窗夺框而出,叫人捉摸不透它的轨迹和踪影。
坐久了直叫人泛出一股倦意,像条冰凉的毒蛇一样蜿蜒而上,从脚底往大腿上窜。华礼索性站起身,双手背过身后,像个戏台子准备开口前先摆身段的角儿。
这一间住了有些时日的狭小房间,连地都是灰扑扑的泥地。华礼将脚踏在再熟悉不过的地砖上,依次是脚跟、脚掌、脚尖。用鼻腔随意哼了些记不得名字的戏文唱段,半阖着眼倒真在脑海里想象起来,那些戏班子里正学扮旦角踩台的小孩子的样子。
踱步到那挂历前,挂在墙壁上的日历,一撇印着寻常的日子,一撇印着些彩色的美人,都是现在正红火的明星,华礼叫不上名字来,只知道她们都是红彤彤樱桃小嘴,一双大而灵动的眼睛,被泛黄的纸张胶卷拍出来,好似漂亮的千篇一律。
华礼突然就念起了沈季。
沈季的眼睛也挺好看的。华礼抬手在那图片上美人眼睛边,用手指比划了一下。
好像也没差多少。
正被人拿去跟光鲜亮丽的美人一同比较的沈季却在干着好似土匪一样的行当。
他一股脑的将王婶指的“华礼暂住的房间”里几乎看着眼熟的东西全都一并搬了出来,动作又利索又迅速,王婶婶甚至都还来不及去查看和阻止,直到夜幕降临沈季已经离开多时,王婶才后知后觉的发现,沈季将自己的一块镜子和两个头发夹子当作华礼的,一并拿走了。
晚时,沈季不似往常。早早的不要人催就关灯钻进了被子里,华礼以为沈季已经入睡,没辙还特意死死用脚尖抠着拖鞋,生怕拖鞋在水泥地砖上发出的踢踏声吵醒了沈季。
不知不觉间,这个最初让华礼好一通嫌弃的小房间,已经成了华礼在白河镇最安心和舒适的一方天地。
心烦多日的他,终于期盼着可以睡个好觉了。
尽管如此,觉浅的华礼还是能感觉到,身旁人轻微的动静。听得出像是在努力不发出声音打扰别人的样子,但这也足以证明身边人并没有真正入睡。
“沈季......” 华礼闭着眼,很自信的往身边丢了一条胳膊过去。坦白自己的性别后,他连睡觉都变得大胆恣意起来。
开始有心事的沈季没有像他们初遇时那样话多了,但毕竟还是不比寻常人,尽管满心里盘算着有关华礼的事,但还是伸手抓住了华礼的胳膊,将他斜撂在自己身侧,而他却反手,虚虚地握住了华礼的食指。
“你还气吗?” 华礼其实有些倦了,但还是有一搭没一搭的跟沈季搭话。以往这好像成了他们睡前必经的一个环节,而这回好多天没睡在一起,华礼仿佛憋坏了一样,“是怪我没跟你说清楚,但书记的岁数都能当我爸了。”
“我明白。” 沈季开口,声音跟华礼比起来要清明许多,显然是自打躺下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