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吧……我们回家……”
“叫罗璧吧。”后来罗母捧着男孩的脸笑而认真地说,“玉落在泥里,还是块玉。”
记忆回笼,室内安静,同发酵的美酒一般酝酿着醉人的香气。
罗璧只平铺直叙地同宗骋野讲了一点点,可宗骋野却还是没有来地由一隅猜其全貌。
怪不得从见到罗璧的第一眼只觉得他熟悉,让人不自觉地想要靠近。
不论性格、处事如何大相径庭,事实上两人根本就是一类人。
父亲混账,母亲自私,在家庭的天枰上两人各持一端。
只是,罗璧虽然不说,他却也比宗骋野更狠、更戾一点。
罗璧一笑,手指抹上宗骋野的嘴角,拭去一点亮晶晶的水渍,“呆了?”
宗骋野摇摇头,他不由自主地靠向罗璧宽大的手掌,温热的脸颊同那手掌触在一起,摩挲两下,像极了安慰主人的小狗。
罗璧一愣,眼神暗了暗,不着痕迹地收回手。
罗璧顿了顿,低声说,“你如果不愿意一个人,就别搬出去了。”
宗骋野本该欣喜若狂。可不知是不是罗璧无意透露的遭遇让他第一次对除了自己以外的人产生怜爱,他竟然听后毫无反应。
宗骋野思索片刻,突然坐起身,郑重地看向罗璧,保证道,“你以后不会是一个人。再也不会。”
他神色认真,竟没有一点不好意思,那大胆又炙热的目光竟烫得罗璧心口一热,目光发愣。
“我会陪你。”宗骋野说。
他想,就像你当初没丢下我一个人。
作者有话说:
【本章贡献全书最多脏话。我好讨厌王勇之啊!呸呸呸!臭人渣!】 南方的宝贝们小年快乐!今天过节了吗!这周末还是不更新的! 谢谢观阅!鞠躬!
第10章
宗骋野揣了只三花猫回去。
那猫软软糯糯,抻展了身子只有半臂长,身上黄黑白交映点缀着,最显眼的要数头顶正中一抹黄。它舒服窝在人怀里时,山霸王似的。
“这猫叫虎斑。”罗母说,“隔壁姑娘搬去和男朋友一起住,男孩对猫毛过敏,就把猫留下了。”
那猫就滚在楼道中的旧纸箱里,明明长相憨态可掬,却又端着副睥睨之态,几根细胡须微翘,有人送食时就慢条斯理地舔爪。
仿佛每天吃的不是嗟来之食,而是众人供奉。
罗母心善,偶尔还会清蒸一条鱼放在门口。
可想要逗弄时,这虎斑常是爱答不理,等人远远走开后,才窜上前叼走餐点。
就这么只心高气傲的猫,宗骋野瞧见了,随口喵叫逗了两声,竟就亦步亦趋跟着来了。
宗骋野本对这猫只三分好感,听老太太一介绍,心里那点好感立马窜上七分,抱在怀里勾下巴揉脑袋,不亦乐乎。
猫也高兴,一根黄白长尾勾着人手臂打转,撒娇似的。
罗母见他喜欢,笑,“这猫没人要,想带走就带走。”
宗骋野还真起了这点心思,他瞥一眼罗璧,不说话。
罗母随口说完,捧着择好的豆角进了厨房。
国庆期间,宗骋野是在放假,可罗璧没有。
他同彭云还运营着一个工作室,虽说有时要忙,可大部分时候还是做个甩手掌柜,工作室主要由彭云运营。毕竟两人都小有身家,且都不是从前为财而不惜命的时候了。
县城人少也小,早上踏着三轮车出发,中午就能到另一端。
可就是这么个小地方,没景点没古迹,早上楼下吆喝摆摊,白面馒头热气往上一蒸,夜里凉风习习,夜宵辣油子香味窜鼻,竟别有风趣。
三人常一起散步,罗母遇着熟人就停下攀谈,挥挥手让罗璧和宗骋野继续走。
县城路边玩意儿多。摆的摊子从吃的到用的,无一不尽。
两人就快要绕出这小摊一条街,宗骋野突然伸手一拽罗璧的袖口,点点那插在稻草上的一串亮似红油的糖葫芦,说,我想吃。
平常罗教授对这些东西是不看一眼的,暗自嫌那用的东西没有品质,吃的东西不够健康。
金黄糖浆过的几枚红果,馋人得狠。宗骋野下意识舔过嘴角,又抬头问罗璧,就吃一根,行不行啊?
宗骋野和罗教授住的两个星期,已经深知此人养生的脾性,饭不过七分饱,油水均少量健康,所以问得不是很有底气。
不料罗璧倒是没想折煞他这点小孩子心性,大手一挥,让他去买了。
宗骋野站在卖糖人身前,对着那余量几串糖葫芦左右比对,才抽出一条,付钱要走时反倒犹豫不决。
罗璧见他躬下身同那卖糖人的小贩讲了些什么,又等了几分钟,才左右手各捻根棍子,笑眯眯地朝他跑来。
给三分颜色能开染坊。这话说的绝对是宗骋野。
他左手捻着根红果的糖葫芦,红得鲜艳欲滴,张嘴咬下一颗,黄糖渣粘在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