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刑警一队。
大屏幕上是一张女孩的照片。
失踪者温念念,18岁,芜城一中高三学生。1月19日晚看店后独自回家,之后失踪。报案人温红1月20日早上回家,发现女儿不在,房间凌乱,枕头上有血迹,当即报警。
屏幕上的下一张照片,是现场图片。
经鉴定,枕头上是二一九连环杀人案第十七位受害者付小雅的血迹。
会议室一片沉寂。
经现场勘察,温念念应该有过剧烈反抗。但以凶手的体力和经验来说,这点反抗微不足道。所以刑警队长陈迪欲言又止。
所以他为什么会把第十八个受害人带离现场?一位年轻男人站了起来,他抬手随意地扶了下金丝框眼镜,忘了介绍,我叫祁言。
这个,祁言是厅里特聘的犯罪心理学教授,二一九这个案子折腾了这么久,终于有点进展了。厅长一发话,谁也不敢多说什么。但大家心里都在嘀咕,怎么就有进展了?
祁言走上前,站在屏幕前,想必大家都在想,十七起命案至今,留给我们的是十七具死状极惨的尸体。而我们在犯罪现场没有找到任何指纹,任何DNA,凶手就像幽灵,来去之间没有任何痕迹。
下一张,是一张年轻男人的照片。
我们根据不清晰的监控记录,侧写出的罪犯画像也具有误导性。换句话说,这张照片太过出众和好看,以至于人们看上一眼就会轻易记住。
陈迪问:这有什么问题?要是有人看到,不就立刻能抓到凶手?
问题就在于我们给这张照片定了身份,人与人之间的第一印象非常重要。当我们用杀人犯的身份去认识了照片上的人,就不会再联想到其他身份。这是人的惯性思维,算是一种障眼法吧。
很显然,这话很多人没听明白。
祁言拿出手机,找出一张照片放在大家眼前:他是杀人犯。
小祁你这是哪一出啊,我真看不明白了。你说陈队是杀人犯,那这世上还有好人吗?
被用来举了例子的陈队长,现在看这个年轻教授很不顺眼,说的什么玩意儿。
祁言收了手机,大家的第一反应都是不信。为什么,因为大家对陈队的第一印象以及相处过后的印象都是好人,是正直正义的人。所以即便我拿着他本人的照片来指正,大家都会不信。
话说到这里,大伙总算明白过来。
所以如果这人,陈迪指了指大屏幕上的照片,如果这人生活中给人留下根深蒂固的好人形象,再加上这照片只是侧写并非完完全全的本人,就是有人无意间看见了,也不会把他和凶手联系在一起?
祁言点头,报道上越是把这人描述得穷凶极恶,或许就越难让人注意到真正有嫌疑的人。
得,我说怎么就没接到过举报电话,问题出在这儿了。
陈队,其他案子这样做完全没问题,只是本案比较特殊,咱们得换条路子。
坐在正中间的厅长也点点头,小祁,你有什么法子尽管说,队里一定配合。
凶手作案时从容不迫,极度冷静。且极具反侦查能力,明白破案关键线索如何搜集取证,反其道而行。这么久没抓到人,就是因为没找到能撕开一条口子的证据。
但这次,祁言将照片调回到第一张照片,是他自己亲手给咱们撕开了破案的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