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因为林斯了解纪仲年,林斯爱纪仲年,所以他想,或许自己应该站在纪仲年的角度,去体会对方内心的恨与憎,以对方的是非对错作为自己的是非对错。
半晌,林斯凑近去,轻轻地吻了吻纪仲年的唇角。
“好,我不会再劝你手下留情。”他说,“纪老爷,无论你做什么决定,是好是坏,是对是错,我都一定会站在你这边。”
作者有话说:
大家双节快乐!本文的两位主角都没有一定的对错,纪仲年有他自己的坚持、固执,而林痴汉的坚持和固执就是纪仲年。在这个故事里,除了林斯,每个人的行为模式都是固定的,不会因为时间的更改而更改。有因必有果,所以最终结果是大家一起促成的,包括主角和各位配角们。下章进入老夫老夫状态啦(时间跨度大约三年后
第34章 三年
“有奖竞猜,猜对了有奖励!我问你,今天是什么日子?”
“什么奖励?”
“我,林斯,倾情投入的一个法式shi吻,带舌头搅动那种。”
“......变态。不过,嗯,奖品倒是很吸引。”
纪仲年一本正经地陪林变态插科打诨,他左手一把搂住林斯的腰,右手却假装无奈一摊,“但这题我是真不会,林先生能否直接揭晓答案?”
“是我们第一次去看马戏的纪念日,”林斯握起拳头,佯装捶他一下,“那张和你看马戏的票我还收着呢,日期就是今天。”
和纪仲年在一起的这三年里,林斯将“痴汉”二字发挥得淋漓尽致,几乎要记住他和纪仲年的每一个“纪念日”。第一次一起下厨,第一次上床,第一次去北欧旅行,第一次车那个震......
可谓是花痴得很有仪式感。
纪仲年失笑,指节一弯揩了揩林斯的鼻尖:“这是什么奇奇怪怪的纪念日?”
“很奇怪吗?明明是你最近忙得跟个陀螺似的,连我姓什么叫什么都给忘了。”林斯瘪着个嘴,闷闷不乐。
他的对象是个集团总裁,日理万机,时间紧凑,经常忙到不得不先忽略一会儿他。
他尽力让自己化身一个大度的“贤内助”,不会埋怨纪仲年忙于工作无暇陪他,而是给予充分的陪伴和理解,但某种时候,也会忍不住想要撒个娇、讨个好。
“想当初,我追你追得那么辛苦,结果好不容易我们在一起了,你呢?整天就跟工作谈恋爱。”很明显,林痴汉这是难得来了些小脾气。
见他表现出失落的样子,纪二少这心就咯噔了。
他最近确实忙得晕头转向,除了工作什么都想不起来,有些冷落林斯了,连林斯今天一大早起来特地给他做的早餐,他都来不及吃。
“生气了?”纪仲年揉着林斯的脑袋,试探问。
林斯不说话,两只乌黑的眼珠子东瞥西瞥,就是没给对方一点眼神。
沉默几秒,纪仲年忽然脱了西装外套,扔到旁边的沙发上,卷起衬衫袖子方便活动,下一秒,他拦腰把林斯抱起来。
“哎你干什么?”林斯吓得赶紧搂住他纪老爷的脖子。
纪仲年抱着他走上长长的别墅楼梯,直到房门前才把人给放下来。
他将林斯抵在身后的墙上,双手撑着墙面,把林斯给牢牢圈住,双眸深凝漆黑,浑身一派凛然霸道的气势。
然后,他轻声道:“宝贝,我错了。”
“噗,”林斯当即被逗笑,“纪二少,您怎么一秒认怂?”
纪仲年好声好气地哄他,“咱俩就别计较了,别生我气,好不好?”
俗话说,恋爱可以融化每一个霸道总裁。
大概,全世界就只有林变态能让高傲冷情的纪仲年这样说话,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算得上是“一物降一物”,“以柔克刚”,“治得服服帖帖”。
对方温柔的语气给了林斯恃宠而骄的胆量,他推拉道:“这才三年,你就让我感到空虚寂寞冷了,那咱们七年之痒的时候怎么办?”
“那时我只会更加爱你,变态。”纪仲年道。
林变态笑了。
一直以来,林斯对于时间倒流这件事,并不知道该如何下一个准确的定义。
死亡之后,时间奇迹般地回到了三年前,他在自己有限的认知条件下,会将之理解为自己重生了一遍,或是Yin差阳错到了另一个平行时空里。
但无论如何,就目前看来,这件事给了他重新再活一遍的机会,以及......与纪仲年重新恋爱的机会。
他们重新遇见、重新相爱,成为了一对最契合彼此的恋人,度过了将近三年的幸福时光,与普通情侣其实没什么区别,偶尔小打小闹,却愈发蜜里调油。
——这一切的一切,逐渐与上一辈子的轨迹重合在一起。
林斯开始从这段爱情里找回了上辈子的安全感和踏实感,开始肆无忌惮地畅想和纪仲年的未来,甚至都逐渐忘却了,自己是死过一次又重活了一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