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不甘心,实在很不想死。
“不出声?”纪霄不耐烦地吸了口冷气,一脚狠踢向林斯柔软的腹部。
这脚重极了,林斯顿时像只熟虾般蜷起身子,随着难以忍耐的剧痛传来,他吐出一口粘稠鲜红的血,觉得自己的某个内脏肯定被踢爆了。
再开声时,林斯的声音已碎得难以听清。一旁的纪霄享受极了,他知道林斯每说一个字,都是对纪仲年的凌迟。
“纪老爷,别……别太难过......咳、咳......我没事......”
“纪老爷”是林斯对纪仲年的爱称,因为这位纪二少平时老爱摆谱儿,在他面前傲娇又高冷,林斯在床上床下都得像伺候老爷一样伺候他。
林斯意识不清,话语零零碎碎,隐约中,他似乎听见手机里传来绝望的哭声。
是纪仲年在哭么?
在林斯的印象中,他好像还没见过纪仲年哭的样子,仿佛那个人的眼睛里天生不会出水。
“别难过,”有血丝从林斯的嘴角流出,他耗着垂死的力气,极力扯了扯嘴角,想给镜头最后一个笑,“还有,我很爱......很爱你。”
恍惚间,有丝银光在他的视野里掠过,一把刀尖,不偏不倚地插进了他的心脏。
鲜血喷溅,痛到极致。
林斯死了。
作者有话说:
不要被第一章 吓到,本文有甜有虐,以甜为主。
停车场在wb@卖报纸的小修罗
第2章 时间倒流?!
死亡后,是无边的寂寥和虚妄。
逝去的人感知不到世界,既没有光明,也没有黑暗,世间万物从此消失。
——林斯也以为是这样。
当他意识回笼,再次睁开眼时,入目是chaoshi的青苔和破败的墙灰。
两只眼睛的焦距从无到有,视野里的景象渐渐变得清晰,视觉、触觉、嗅觉,全都真实得无可比拟。
他没有想过自己还能醒来。
不是死了吗?怎么还能看见眼前的事物?这里是哪里......天堂应该是白花花的吧?总不会是这么一副残破穷酸的景象。
那个他从小生活的贫民窟倒是会。
贫、民、窟......
“嗯?”
林斯顿时清醒了几分,他忽觉不对劲,费了点力气坐起来,才发现自己身上完好无缺,并没有被虐待和殴打过的痕迹。
这、这是怎么回事?
他又捂了捂自己的左胸口,心跳声鲜活,又按了按自己的手腕,脉搏有力跳动。
这一切都说明,他还活着!
林斯愣住了,他懵懵地挠了挠发痒的头皮,环绕一眼周围的环境,一切都似曾相识——
身下是破布和烂棉被铺成的窝,桌上有没吃完的素菜包子,墙角堆积着捡来卖钱的废品,破旧的灯被一根电线吊在墙上,还有个缺了几页的怀旧风港星挂历......
这间只有十几平米的窄小平房,这不就是他从小生活的“狗窝”吗?
“见鬼了,见鬼了......”
林斯惊得踉跄而起,一时不知该怎样反应,跌跌撞撞地推开家门,疯了似的冲向屋子外面。
他站在门前的空地上,头顶的天穹漆黑如墨,灯火和人声零星散落。
映入眼帘的是各种帐篷、砖石搭起来的房子,就像大小不一碎石那般,错落地铺满了整片地区,到处弥漫一股颓败绝望的气息。
“蛋儿——!死小孩!快回来吃饭咯,你爸今天买了好菜!”
“臭婊子!想坑老子,啊呸,把钱给我!”
“喂,听说隔壁家阿强私运煤,被抓啦,莫得钱也搞不出来......”
这就是明市的贫民窟,是林斯再熟悉不过的地方。
明市是座贫富两重天的城市,东边城中心是聚集各种名流富人的富饶之地,西边郊区则是水深火热的贫民窟。地界清晰得有如刀刻的疤,魔幻的两个世界泾渭分明。
林斯惊讶于自己没死,竟重新回到了从小生活的贫民窟,他只觉得匪夷所思。
失魂落魄地回到了屋里,林斯看见墙上的挂历晃荡着,被从墙壁裂缝里灌进的风吹得纸页翻飞。他走近去看,发现挂历上的年份数字是××47年,而他被杀掉的时候是××50年。
也就是说,现在的时间点正是他死的三年前。
太诡异了......这时间怎么倒回去了?
呆滞了一会儿,林斯抬手揉了把脸,走到崩了口的盥洗盆前,使劲往脸上泼了两把冷水,想让自己能清醒点。
再抬起头时,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这是三年前的他。
23岁,一个灰头土脸的穷小子,邋遢、贪财、瘦削。人生如同被粗盐腌制的咸鱼,还在贫民窟里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
也正是在这一年,他遇见了纪仲年,随后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