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金发的人总能轻易得到很多怜爱与眷顾。
贵妇人拉了拉本就开得很低的领口,垂眸打量自己,确保仪态优美,然后才目不转睛地看向正在绘画的男子。
男子也拥有一头璀璨夺目的金发,用一根黑色丝带绑缚在脑后,露出一张俊美至极的面容。这张面容总会让人看得失神,然后情不自禁地联想到那位高居于天上的,终年难得见一面的太阳之神。
男子不像时下的贵族,喜欢奢华的打扮,总体上来说,他是有些不修边幅的。他上身穿着一件白色丝绸衬衫,扣子没扣好,露出一大片胸膛,两边的袖子挽至手肘,露出强健的胳膊,下着一条贴身窄脚裤和一双黑色长筒靴。
简单的打扮更加凸显了他过于高大挺拔的身材。
丝绸衬衫散发出独有的莹润光泽,看上去十分有质感。这是整个贵族阶层都很少有人能拥有的东方织物,一匹布的价格比黄金还要贵重。
然而穿在男子身上时,这种昂贵织物的光泽却远不及他健硕肌rou撑起布料时所显现的性感纹理来得更吸引人。
看见过巡视草原的雄狮吗?它们走动的时候,全身的肌rou都会紧绷,起伏,舒展。它们的狂野令人战栗,又令人心驰神往。
站在画布前的男子就是这样一头雄狮,哪怕在静止状态也满带摄人的气息。
他很危险,同时又透着慵懒和随性。
贵妇人痴痴地看着他,而他的眼里只有画笔和画布。
忽然,一名贵族打扮的男人推开门,匆忙走进画室,看也不看玉体横陈的贵妇人,径直走到金发男子身边,语气Yin沉地低语:“雷哲,花都伯爵来了。他的香水铺子和珠宝店抢走我们很多生意,你要不要去会会他?别忘了,你最近正在追求的莉莉丝小姐也是因为迷恋他才拒绝了你的邀请。他可是你的情敌!”
金发男子退后两步,眯眼审视躺于沙发上的贵妇,并未对这些挑拨的话语产生反应。
贵族男人咬了咬牙,又道:“雷哲,我知道你有你的原则,不过格兰德好歹是你的地盘,那位花都伯爵在你的地盘抢夺你的利益,引诱你的女人,难道也不算得罪于你吗?”
雷哲勾了勾唇角,漫不经心的笑容里微微透出一丝轻蔑。
不过这份轻蔑并不是针对那位花都伯爵,而是眼前这个贵族男人。他太明白这个人想怂恿自己干些什么。一个小小的,没有封地的男爵,自然得罪不起一名拥有独立城邦的伯爵,所以他需要一个强而有力的后盾。
自己就是他的后盾。
雷哲凝视着眼前的画布,然后又抬头看了看不远处的贵妇,继续用画笔描绘细节。
男爵眼珠一转,顿时便有了更好的说辞:“最近,欢场上的人都说:雷哲大人是整天追着女人跑,而花都伯爵却是整天被女人追着跑,论起魅力,终究还是花都伯爵更胜一筹。被人拿来这样比较,而且还输了,难道你也不生气吗?”
雷哲忙碌的画笔停驻在画布之上。
这时,躺在沙发上的贵妇人开口了:“据说那位花都伯爵拥有让人一眼沦陷的魔力。只要是见过他的人都会疯狂爱上他。天呐,他要来格兰德了吗?我好期待!”
贵妇人用雪白的双手捧住自己砰砰狂跳的心脏,脸颊随之泛上两团羞涩的酡红。
咔哒一声轻响,雷哲扔掉了手中的画笔,捞起随意放置在窗台上的黑色外套,语气冷嘲:“走吧,去见见那位花都伯爵。如果他本人与传说毫不相干,也全无迷人风采,我一定会拎着他的后脖颈,带他在街上转两圈,让大家好好领教领教他所谓的魅力。”
第3章
雷哲大步行走在蜿蜒曲折的长廊上,几名穿着银色盔甲的骑士亦步亦趋随行在后。
一名仆从气喘吁吁地追上来,手里捧着一把镶满宝石的长剑。
迎面走来的格兰德公爵语气严厉地追问:“你去哪儿?带这么多人干什么?”
雷哲漫不经心地瞥他一眼,脚步未曾有半分停顿。
看着儿子匆忙远去的背影,格兰德公爵气得头顶冒烟,却又无可奈何。雷哲的性格太过强势,根本不受他的掌控。
走廊两边的墙壁挂满了美人肖像,有的金发碧眼,有的红发褐眸,有的头戴面纱,有的锦衣华服,还有的全身赤裸。她们无一例外都曾是雷哲热烈追求过的对象,也是整个托特斯闻名遐迩的绝色美人。
正如猎手喜欢把驯鹿的头悬挂在壁炉之上,这些栩栩如生的画作以及画中倾国倾城的佳人也都是雷哲的战利品。
在格洛瑞帝国,乃至于这块大陆,没有任何女人是他得不到的。
不过近段时间,他着实遭受了几回挫败,只因他热烈追求的莉莉丝小姐竟然因为迷恋上了那位花都伯爵而拒绝了他的约邀。
这倒是激起了他的好胜心和好奇心。
即便邓肯男爵不提,他也会找个时间去见见那位情敌。
花都伯爵——这个称号的确很浪漫,只不知本人到底如何,是不是浪得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