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考虑到沈念现在还未满十三周岁,未到现有法律所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公安机关这边将不予对她进行刑事处罚。可又考虑到沈念在这两起案件中的作案手段太过冷静和可怕,公安机关为此生出担忧,决定对她进行专门的矫治教育。
于是结合实际情况,沈念将会被送去省级那边的一所教育学校进行矫治教育。
而这个结果,赵家的那些人怎么能接受得了!
在他们看来,沈念对着赵修来和赵家父母做出这么残忍的事情,枪毙都算是便宜她了,但是现在这个判决结果算什么?
把沈念送到专门的教育学校进行教育?
赵家人一开始还不是特别懂这个是什么,是后来问了懂的人,他们这才知道的。沈念即将要去的这个所谓的教育学校,只是对沈念实行了闭环管理。由公安和司法负责沈念的矫治工作,教育行政部门那边承担她的教育工作。
也就是说,沈念在那个学校里,她一样可以继续念书,接受教育。等到时间到了,她又会被再度放出来!
这比判她无罪释放,还让赵家的人难以接受!
因为沈念要是被判无罪释放的话,他们大不了赔上一条命,找个机会去对沈念施展报复,一命抵一命就是了!
而这种方式的复仇,赵家父母是举双手双脚赞同的!
他们甚至愿意就让他们老两口去!
只要能让沈念偿命,赔上他们的老命都是值得的!
但这还不是他们最气的地方,最最生气的是,他们家唯一的男丁,用来传宗接代的赵修来,都被沈念害成这个样子了,第三条腿没了,四肢也尽断再也无法复原,后半辈子只能躺在床上等死了的时候,他还被判刑了!
买卖儿童和意图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等数罪并罚,哪怕他现在瘫痪在床,也会由执行机关进行身体检查,确定他符合执行条件后暂予监外执行!
不仅如此,因为买沈念的那三万块钱,是赵修来的五个姐姐合力出的,甚至在其中牵线的还是赵带弟的丈夫杨正攀。
所以作为这起买卖幼女案件里的从犯们,他们也被判刑了。
虽然作为从犯,他们的最终刑罚并没有多严重。至少在这种人口买卖案件中,如果对于原主那个被害死的受害者来讲,他们被判处的这点刑罚可以说是微不足道的,但至少他们现在也被法律惩治了,不管怎么说,都算是能给予原主的亡灵一点安慰了……同时,也能给附近的人敲响一个警钟。
他们以为的父母之命,就可以强迫未成年女儿以收取嫁妆钱的方式出嫁,是会被判刑的。
当然,不仅是赵家的这一大家子被判了,沈念的亲生父亲沈长伟一样也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而报警后,赵家能得到什么?
他们只能在赵修来和赵家父母的伤上面,以及被沈念放火烧了的房子,去找现在沈念的监护人赵西英要到一定的赔偿。
对于这些赔偿,赵家肯定是想要一个天价的。
可是赵西英没钱。
本来她跟沈长安之所以从云南回来,就是因为沈长伟把家底输没了,赵西英拿着自己私藏下来为数不多的钱跑回的娘家,想要跟沈长伟把这个婚离了的。
所以别说所谓的赔偿了,单就是赵修来和赵家父母的治疗费,赵西英都是拿不出来的。至于赵家那被烧了的房子……抱歉,她也没钱。
即便有政府出面干预,赵西英没钱,那也是没办法的。
甚至连当初他们花钱买沈念的三万块,他们都要不回来。
沈长伟说自己只给了沈念五百块,其他的钱他都没来得及花出去。但是钱确实是不见了,把整个屋子都翻遍了,也没找到那剩下的两万九千五。
这笔钱就这么的不翼而飞了。
于是两家开始了长时期的扯皮。
第130章
沈念见到沈老太他们的时候,眼神闪过一丝讶异。
她没有想过,在亲眼目睹了自己打断沈长伟双腿之后,沈老太他们居然还会去申请,过来探视她。
“念念。”沈老太没开口,是陪着沈老太以来的原主的姑姑沈长梅喊的她,“你在这里过的好吗?”
沈念笑了一下,“这里很好。”
是真的很好,尤其是跟原主之前过的那种日子相对比。
至少在这里,她可以接受教育,还不用像原主那样小心翼翼的,唯恐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被沈长伟暴打一顿,更不用再忧心会被卖掉了。
说起来是真的很可悲,到了最后,进了教育学校反而是对原主这一类被原生家庭所迫害的孩子的一种保护了。
但更可悲的是,在沈念看来,国家制定的未成年保护法是为了保护如原主这般弱小又无辜的孩童的。只可惜,迫害他们的对象却有许多是来自于他们的亲生父母,而在父母和子女的这种关系里,幼小的子女天生就处于弱势群体。
他们被彼此之间的身份所压制,也因年纪太小,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