窄炕,烧得特别热乎。
文工团的几位姑娘围坐一起吃饭,其中一个姓姜的女生问:“李巧,你总往门口看什么?人家沈记者今天不在。”
姑娘们嘻嘻哈哈地笑,李巧恼了,“不在怎么了?他体验生活又没结束,迟早得回来。”
她们中年纪稍大的魏红一脸严肃,“我不是都跟你说了,沈记者有未婚妻,人家昨天去接媳妇儿了。”
李巧哼了一声,“我又不是没打听过,他那个媳妇是丰盛县的,那种地方可不是叫了丰盛就会丰盛,你们想想,穷乡僻壤的,能有水灵姑娘吗?不信咱们就看着,肯定土得要命。”
小姐姐们深以为然。能留在文工团的都是个顶个漂亮,身段也是极好的,加上演出时要行走各处,见的世面也多,穿衣打扮都比普通人讲究。所以在她们的认知里,谁都没文工团的妹子洋气。
小姜笑道:“不说别的,等那个女的来了,咱们一水儿的军大衣,她不得回去哭一晚上啊?”
李巧噗嗤笑出声,“咱别这么欺负人,真给整哭了,她还得缠着沈记者给买军大衣。”
哈哈哈,妹子们笑得蛮开心。这时候,食堂门被推开,副团长莫愁带着一个男人走了进来。
魏红问:“莫团,这就是姐夫吧?”
莫愁笑着给大家介绍:“这是我爱人,方毅。”
大家打过招呼,莫愁挑了旁边桌子坐下,派了方毅去打饭。
“莫团,孩子谁帮你看着呢?”
“放田姐那屋了,宝宝刚睡着,我赶紧过来吃个饭。”
等方毅打了饭过来,夫妻两个一边吃一边说笑,看得旁人甚是羡慕。
“莫团也不容易,一个人在这边,还带着那么小的孩子。”
“我倒是挺羡慕她的,不为别的,就为她这张脸。太好看了,我一个女的都能盯着她看一下午。”
李巧点点头,笑道:“也不知道沈记者接回来的那位长啥样,搁在莫团身边,黯然失色就不好了。”
小姜在旁边应和,“对,一个是天上的云,一个是地上的泥。别说跟莫团比,就是放在咱们跟前,那也是西红柿和土豆的差别吧?”
姑娘们小声说笑,就听门一响,沈晏清从外面进来,李巧立刻说都不会话了。那个人太过英俊,比大众电影上的男演员还俊,他穿着蓝灰色呢大衣,比林区的长白松还要挺拔。
他曾拿着相机来文工团拍照,令人一见难忘。她们这些姑娘,艳羡的目光见得多了,却从没见过这种气质矜贵,目光清澈,由始至终公事公办的男子。
“沈记者旁边是谁啊?咱们团的新人?长得也太好看了吧?”
“这是谁挑的人啊,省里来的吧?这小模样,跳舞唱歌都得站中间啊。”
李巧这才发现,沈晏清身边还有个姑娘,穿了一件米色呢大衣,长发如瀑散开,皮肤吹弹可破,眼波如水,明媚动人。
最令人生气的是,大家冬天都穿得厚,她却腰带一系,小腰不盈一握。
文工团的妹子们又开始小声嘀咕:
“她这件大衣我见过。”
“是吗?哪个百货有卖?”
“百货就别想了,这是外国杂志上的。”
“她那双鞋也挺贵,省城有,柜台也就摆一两双,一般人不舍得买。”
“沈记者家里不是有媳妇吗?怎么又跟小姑娘走到一块儿?还拉着小手?”
李巧啪地一声把筷子拍在桌上,魏红则摇了摇头,“他要是真领个土包子来,那叫糟糠之妻不下堂,我也佩服他。现在这算怎么回事儿?这姑娘是被他骗了吧?我能不能举报他?”
小姜赶紧安慰李巧,“你别惦记了,照这小姑娘的标准,估计姓沈的看不上他未婚妻,也看不上你。”
李巧气得鼻子都歪了,这时候,就见莫团的爱人朝那俩人招手:“你们也来啦,快过来坐。媳妇,这两位是我在路上认识的,还帮咱儿子起名呢。”
莫愁笑了,“这不是来体验生活的沈记者嘛,你可能不认识我,我是文工团副团长莫愁。”
沈晏清点了点头,“这是我媳妇儿,唐昭。”
啥?旁边那桌人听得清楚,都面面相觑,沈晏清冠冕堂皇的,骗谁呢?
食堂师傅见沈晏清进门,马上端了几个盘子出来。原来殿下给唐昭熨衣服的时候,特地跑到食堂订了小灶,都是唐昭爱吃的。
四个人一起吃饭,莫愁问:“小唐,你家是哪儿的?”
唐昭大大方方回答:“丰盛县大旺村。”
莫愁笑问:“那地方是不是水土特好?姑娘是不是都像你这么漂亮?”
瞧瞧人家,多会夸!
旁边那桌全部呆住,啊?真是丰盛县的?真是沈记者的未婚妻?她哪里村了?跟莫团坐在一起都丝毫不逊色的好吧!
关键是这通身的气派,端端正正,举止优雅,吃个饭都赏心悦目。
还天上云地下泥呢,还西红柿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