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在奸淫中高潮了,对于普通人来说,这太难了,是母爱让她忘记了自己的痛苦和羞耻。
她的孩子死了,但那里还有更多的孩子、更多的母亲,自己能眼睁睁地看着她们被杀死吗?不用多想,闻石雁知道自己不可能做得到。
缓缓走到商楚嬛面前,闻石雁张开双臂温柔地抱住她,商楚嬛将脸紧紧贴在师傅的胸膛上,似乎有一股力量传递进自己的身体,她感到一丝暖意在身体深处开始向外蔓延。
「你们
女人怎么老喜欢抱来抱去,虽说有半个小时,也不要这样浪费时间。你坐下,坐在茶几上,抬腿,脚伸直,对,你徒弟的屄不是空着,不用我教你吧。」
即便等下就要杀死商楚嬛,绝地还是搞起变态的花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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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茶几上的闻石雁右腿直直伸向前方,雪白的赤足绷着脚尖,五粒涂抹着豆蔻色指甲油的精致足趾一字排开,横着悬停在两片娇嫩无比的花瓣前方。
闻石雁脚的尺码虽比她徒弟略大,但和她丰盈的乳房、臀部相比,则算是相当小巧玲珑。
脚形算是比较瘦长那种,当她伸直腿绷紧脚尖,会给人剑一般的锋锐感。
但涂上红色指甲油后,锋锐便感少了许多,某些挑动男人内心深处欲望的东西便会无限放大。
对于绝地来说,看到她小小的脚趾,他想到玉石;欣赏脚背、脚掌弯曲的弧线,他想到女人身体的曲线;就是观察到薄薄肌肤下蜿蜒的淡青色经脉也会莫名的亢奋。
当挺直的脚尖在自己眼前晃动,绝地觉得她像跳起了芭蕾,想到圣凤为自己起舞,还有什么比这更兴奋的事;当将她的足紧紧握在掌中,绝地感到像是抓住了圣凤的软肋,虽然这只是一种错觉,但这种感觉却十分刺激;而将玉足整个塞进嘴里,则有将她吞进肚子似的感觉,食欲与性欲的结合无疑会增加男人的亢奋程度。
被俘半个多月来,虽然在胁迫下做过很多屈辱的行为,但闻石雁还没有用脚去挑逗刺激同伴的性器官,而且对于男人玩弄自己的脚,她有特别强烈的羞耻感。
自己一个人还好点,此时还要用脚去挑起徒弟的性欲,羞耻感更以几何级数增长。
在绝地不断地催促下,紧紧合拢在一起的五粒鲜艳的脚趾有四颗蜷缩起来,只有大脚趾依然保持尽力前伸,毫无疑问,它是五颗宝石中最大、最璀璨的那颗。
当红宝石镶嵌进春天桃花的花瓣里,这是何等绮丽迷人的风景,通天站了起来,向那绚丽的宝石、娇嫩的花瓣投去充满淫欲的目光。
在足趾来回碾动中,原本齐整合拢的花唇凌乱起来,就如春雨后从桃枝飘落下来的花瓣。
通天想到就在不久前,自己攫夺了她的童贞,处子的落红印在那素白的床单上,不由又是一阵莫名的激动。
虽然表面看足趾像是碾碎花瓣,但通天却莫名感受到师傅对徒弟深深的爱,表面上是为挑逗起徒弟的性欲,但内心却是极度渴望抚慰徒弟所受到的创伤。
如此美色美景,通天长老有种想吟诗一首的冲动,他虽是华夏血统,但长年生活在国外,虽也学习过华夏文化,但文学水平还不及华夏大学专科的学生。
憋了半天,终于他终于低声吟道:「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其实这句并不应景,这首出自龚自珍的诗是说桃花的花瓣落在地上,化为春泥,让花更加娇艳迷人。
作为极度好色又得到商楚嬛童贞之人,通天脑海里首先跳出「落红」
两字,然后顺着这两字去找诗,再看到被足趾搓揉着的花唇,便想起这一首。
诗虽不应景,却传递出一个信息,在他内心深处希望商楚嬛这朵娇嫩的鲜花能够继续开放,他越来越舍不得杀死她。
「咳咳。」
吟完后通天长老也觉得这首诗并不贴切,但自己就这个水平,他转了个话题问绝地道:「绝地,你什么时候开始对女人的脚有兴趣的,我记得你以前没这个爱好。」
通天虽然也喜欢玩弄女人小巧玲珑的玉足,但绝地现在的热情比他还高,想到他是一个没去过几次华夏的黑人,通天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就从上次给她用了春药开始,以前对女人的脚没什么爱好,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对她的脚感兴趣。」
绝地也一直想不明白。
「男人恋足,从古至今,亘古不变,以前华夏女子都要裹足,就因为男人对女人的脚情有独钟。」
通天长老坐在绝地身旁,俯身一抄,将商楚嬛的腿提了起来。
商楚嬛的脚要比闻石雁还要小一码,通天将赤足举过头顶,这不像在看女人的脚,而是像在鉴定玉石的等级。
不过,商楚嬛盈盈一握的赤足还真如玉石一般,在明亮的灯光下呈现出极其强烈的通透感,脚小足趾当然也更小,纯白中微微带着一丝粉色的脚趾就如冰种的翡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