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的园丁打着为你好的旗帜,坚信“不打不成材”的祖训,用他的巨无敌拳头和飞腿甩开来,使尽全身力气向我们袭来,我不是没见过园丁们打飞的学生,也不是没见过被园丁们打下印记的学生,他们闲余时光不琢磨怎么改正教学方法,总是琢磨怎么变着花的体罚学生。我见过最有“创意”的体罚是:搓一根麻绳,打一盆凉水,脱了裤子,水把麻绳沾湿打屁股。那些小孩的屁股被打出一绺一绺的红印也不敢声张,因为哭会被打到不哭为止。见过最狠毒的是用旧电线缠成一根粗粗的教鞭打在孩子身上。我小时候就特别不明白,为什么那些口口声声喊着为学生好的老师,自家孩子犯错误的时候怎么就不为他们好,使尽花样的打呢?后来明白了,哪里来的为好,不过是兽性的释放罢了。
那一整节课都在害怕和羞愧中度过。我多么庆幸第二个拼音是“O”,我得以免于一难。放学的时候,我的自尊心都不允许我和晴晴(我最亲密的朋友)提起我挨揍的事,晴晴也没有说起。水水放学的路上见我,就问:“暖暖,上学好不好?”
“不知道,我的‘a’总写不对。”
“哈哈,比我也笨啊,我都会写呢。会越来越难的,你往后可怎么办?”
那个时候的我还没有被同学们称呼:“母夜叉”,就是说那个时候的我对人总是逆来顺受的,委屈也只会偷偷抹眼泪,不会告诉爷爷奶奶,因为怕他们担心,怕他们愧疚自己没文化,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被辅导。
我玩游戏从来都是拖油瓶,所以总是被同学们冷嘲热讽偶尔夹着暴力欺负。晴朗有时候会替我出头,但是毕竟不在一个年级,顾及不到,云飞本就嫌弃我,偶尔也会跟着他们嘲笑我在游戏里的滑稽丑态。
晴晴不敢跟他们争辩,但是会不离不弃的带着我玩,用自己的力量让我在游戏中多玩一会。大家不愿意带我的时候,晴晴就单独陪我玩。
运动神经是天生的,我就只能在学习上小心翼翼的努力,战战兢兢中被老师夸赞。成绩是个好东西,第一次期中测验,我就考了班上第一名,从此从未失手。
老师是学生至高无上第一位害怕的,我是老师心中第一关注的,晴朗叫我受了欺负就告诉老师,被打的时候就一定还手打回去。所以后来谁敢欺负我,我就告诉老师,老师一定是站在我的一边的。再后来有老师撑腰,我就开始对那些嘲讽我的人还以更加难听的话,对那些敢打我的人,一定打到他们先哭我才会掉眼泪。
我的威力慢慢升上来了,靠我的“告状”和“打架”,没人敢招惹我了。我的外号“母夜叉”就来了。我从不介意这个称呼,像一顶高高在上的王冠似的扣在我头上,我享受那种耀武扬威的姿态。
我的文具都是我的奖品,我把父母买给我的文具都送给水水、阳阳或者其他帮助过的同学。我觉得用自己“挣”来的东西是一件无比自豪自在的事情。我的奖品用不完,我还攒下了一些存起来。那会最流行双层文具盒,我特别骄傲的是我的文具盒总是上下两层装的满满的,一节课换一支笔,那会同学们会觉得谁的文具盒更满,谁就更富有,我觉得我就是个“富翁”。我有一根特别好用的土豪金钢笔,是安叔叔或者爸爸送给我的,因为那根笔的笔尖特别细而且写字的时候特别光滑,我一般舍不得用,只有写作业的时候才用,家庭作业就会舍不得用,怕费笔尖。可惜这些心爱的东西包括爷爷送给我的几个大洋(据说那会一个至少能卖500块)和妈妈给我做的一件红色白波点有漂亮蝴蝶结的裙子(我没舍得穿过),在回A市的汽车上和另一个人的包裹拿错了,真是长得一模一样的包裹,打开发现我拿到的包裹里装满了豆角南瓜。那个时候没有监控,所以不可能找回的。
我会自己修拉链,修钢笔,修笔芯,修一切我自己用到却坏了的东西。我是和安叔叔学的,晴晴、晴朗都不会,因为他们的东西没等坏就有人给修好,可我全靠自己。我从来没有懊恼过,因为我特别喜欢这样的过程,不然安叔叔是会帮忙把我的都修好的。晴晴说我以后靠手艺活,晴朗说我嘴角都是墨水,靠这个手艺,会把自己毒死。
周末除了那些老生常谈的游戏,我们给过家家加了洋娃娃,当我们的孩子,我们会抱着我们的孩子假装“串门”,还要给孩子们钱。我们的钱是撕书得来的,撕的最大的面值最大,完全由我们自己定义自己“印钞”。书是低年级时的课本或者家里的爸爸用下的旧书。晴晴、晴朗一向爱书,他们的书是从来不舍的撕的,当然安叔叔的也一样。而我和云飞就是那种撕书为乐的,我有爸爸的旧书填补,所以总是那个最富有的人,一沓一沓的挥霍。最文艺的时候,还要扮王子公主,公主的头上还会批一块安阿姨漂亮的纱巾,我扮公主,晴晴扮王子,云飞和晴朗是侍卫,有时云飞和晴朗会嫌弃我们无聊,玩男生的游戏去,我们就把水水和阳阳叫来一起玩,要知道这真的是女生最喜欢的游戏。最文静的时候,是晴朗在读安叔叔的金庸系列,我和晴晴学着安阿姨的样子,给洋娃娃缝衣服,裙子、裤子、喇叭袖、披肩、风衣,我们样样齐全。最活力的时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