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不喜欢你不知道吗?
但话能这么说吗?周顾不想跪搓衣板,因此只能顺着曲误弦的话硬挤出了个笑容:“没有,我喜欢的。”
周顾转头对沈樵说:“人的口味都是会变得。当初不喜欢,现在喜欢了。”
而沈樵垂下眼,手指捏紧了筷子——这其中的若有所指实在让人难以下咽。
曲误弦的心情似乎是好了一点,笑着给周顾加了一筷子小白菜:“我瞧着顾哥很喜欢吃的,我给顾哥做的,他都吃了。”
周顾:“……”
如果周顾没记错,好像,一直都是他给曲误弦做饭来着。
曲误弦可能是因为吃惯了福利院的饭菜的原因,做饭总是少油多盐,周顾根本吃不惯,而且也不健康。
最开始,曲误弦给周顾做的饭菜周顾总是象征性吃一口就放下了。后来二人关系更好了,都顺利同居了,总不能再那么敷衍,周顾为了自己的胃着想,便自己下厨。
但……曲误弦的话总是对的:“是啊,乔乔做饭很好吃的。”
周顾默默咽下了难以下咽的小白菜。
呸,难吃。
沈樵突然抬头,眼里闪烁着周顾看不懂的光:“周顾,你怎么叫小弦‘乔乔’?这倒是巧,小弦竟是和我同名吗?我差点以为你在叫我。”
曲误弦的脸色瞬间难看了起来。
他转过头,用一种冰冷而严肃的目光盯着周顾,仿佛周顾不能给他一个满意的解释,他就要揍周顾一样。
而周顾……周顾本人也是懵的——他觉得沈樵想让他死。
他十五岁认识沈樵,十八岁才和沈樵确定关系,在这之间他一直都是“沈樵沈樵”这样的直呼其名。后来在一起了,他也叫过沈樵一次“樵樵”,但沈樵不乐意,他觉得那样太女性化,他不喜欢,因此向周顾表示了拒绝。
沈樵不愿意,周顾也就没逼他,就像之前那样一直叫他“沈樵”——一个称呼而已,多大点事啊。
所以,沈樵根本不会觉得“乔乔”是在叫他。
沈樵……到底是什么意思。
周顾眯了眯眼,他在进到这个房间之后第一次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下沈樵。
面前的沈樵一身得体的白衬衫、西装裤,一派成年人的打扮,和从前温润柔弱的样子判若两人。现在的他,这样的有气场,丝毫不像当初那个因为家庭原因而有点自卑的小男孩。
沈樵的脸形也发生了变化。记得高中的时候,沈樵还是清秀的那一卦,因为年纪小的原因甚至有一点雌雄莫辨;但现在的沈樵明显张开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长时间生活在美国的关系,五官甚至都有点西化,变得有气场,也有攻击性。
周顾这才发现,他竟然连沈樵的脸都快记不清了。
明明心里知道当初的沈樵是一个清秀文弱的美少年,但他就是想不起来沈樵当初的样子——或者说,现在的沈樵变化太大,大到冲击了周顾固有的印象。
沈樵真的变了好多,周顾心里对沈樵“柔弱”的滤镜一下子就碎了。
于是周顾开始了思考。
他之前一直以为是有人和曲误弦说了什么,让曲误弦误会了、吃醋了,哄着曲误弦的时候还觉得有些对不起沈樵——莫名其妙被拉来看分手七年的前男友和新欢撒狗粮,简直就是天降横祸,冤都冤死了——他还想着找个适合的时候和沈樵道歉。
但他从未想过,那些信息可能和沈樵有关。
当初沈樵和他分手的时候多硬气啊,指责他只会花爸爸的钱,就是个靠着爸爸的不食人间烟火的富二代,一点都不理解沈樵想要自己闯出一片天下的心。
那时候周顾甚至还是恨沈樵的——他周顾为了得到给沈樵出国留学的机会,放弃了大学四年他爸爸支付的生活费,只带着他爸友情赞助、需要按银行利率还利息的一千美金和几身衣服就去了美国——为此他不得不放弃他心怡的英国大学,因为英国大学学费昂贵,还不支持学生做兼职赚钱。
那时候他们刚到美国,沈樵英语一般,口语更差,连交流都成问题。是他承担了二人的生活费,为了兼顾学业和生活,他没有一天睡觉超过五个小时。他自问,没有一点对不起沈樵。
可沈樵呢?分手的时候居然说他是二世祖,是只靠着爸爸的寄生虫。周顾当时都快气疯了。
但也正因为如此,沈樵在他心里反而留下了傲骨铮铮、清清白白的印象——富二代男朋友都能说舍就舍的人,自然是独立自强只靠自己的人。这样的人,怎么会耍歪门邪道呢?
但那样高傲的沈樵,不该说出这种话。
什么叫“我差点以为你在叫我”?这是在别人男朋友面前能说出来的话吗?这么赤.裸裸明晃晃的挑拨离间,当他听不懂?
周顾甚至有个不太好的猜想:曲误弦之所以知道沈樵和他的关系,说不定和沈樵有关。
不然他周顾七年前的前男友,谁会闲的没事告诉曲误弦?曲误弦又怎么会乱吃飞醋,连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