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可,可雁桥霜已经无从知晓了。
所以,有什么用呢,人死灯灭,万事皆空。又何必。
可他看着沈征那样温柔到溺毙的神色,又说不上来他有什么不对。
到最后,也只有一句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沈征就那么看了良久,也不说话。雁思归把手里的花捧放下之后,静静地等着他。
日头渐渐西沉,橘红和金黄色的暖光似乎给这里的一切都加上了一层绒绒的滤镜。
“走吧。”他说。
雁思归和他一同转身离去,他慢了半个步子跟在沈征身后,瞧见他空荡荡的衣袖灌满了晚风,仿佛下一秒就会乘风而去。
雁思归内心些微的复杂。他和这个人并不亲密。当初被送到他们身边以后,他偷偷逃跑了几次,次次都被这个人抓回来,沈征两眼通红一身狼狈,见到他却没有说什么狠话。只是告诉他要他乖乖跟在他身边,时候到了,母亲会来接她。说是自欺欺人也好,雁思归信了,因为他没有别的选择。于是一待就是八年,但是那个所谓的“时候”总也不到。雁桥霜走后,这个人很长一段时间犹如行尸走肉,对于他甚至是沈铎都是不闻不问,他也因此在沈家吃了许多苦头。再后来,他开始沉浸于工作,偶尔关心他们两个,偶然察觉雁思归在沈家饱受欺凌,将一群人教训了一顿,但明着不行还可以暗着来,他受到的欺侮反而变本加厉。这些,雁思归从来都没和他提起过,说到底他只是个外人,没道理让别人胳膊肘往外拐。但有一点,雁思归是明白的,这个人本来是想好好照顾他的。尽管,事与愿违。
“你母亲,我是说,阿雁,你想见见她吗。”沈征的声音被风送来。
雁思归顿下脚步,呼吸发紧,声音轻得像一抹柳絮:“她还,活着?”
沈征停下,转过头来:“不知道。但是我一直在派人找,我想,再为你做点什么。”
雁思归抿了抿唇,没有说话。
他也找过。凭着零零碎碎的记忆寻去过那个村子。但是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甚至有人说她已经死了。这么多年过去,雁思归不祈求能找到她,只祈求她还活着,好好地活着。
沈征留他过夜,百般好言相劝,但雁思归不为所动,仍旧连夜离开了。
雁思归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沈铎正和林婷婷打得火热。那天从雁思归家里离开以后,沈铎就出差谈合作去了,双方经过一番你来我往唇枪舌战终于达成一致,结束的时候何晟告诉他林婷婷打来一次电话。沈铎估摸着钓得差不多是该给点好处了,便邀请对方乘直升机一起去M国看一部首映的歌剧。幕帘一拉开,林婷婷便瞬间激动得热泪盈眶,主演正是她从小就崇拜但后来退圈了的一位泰斗级歌剧演员,林婷婷哽咽低语问他到底费了多大力气才请到他,沈铎笑得云淡风轻,道了句你喜欢就好,林婷婷更加感动凝噎,默默付出又不声张宣扬的男人,肯仅仅因为她一句喜欢就放下一身事务飞越大洋为她准备惊喜的男人,很难不喜欢。
两人在M国逗留两日,沈铎早早地就叫人准备好了一切,比如喝咖啡的时候被店长送出第999位情侣的特别祝福和礼物,逛街的时候抽到婚纱店赠送的婚纱套餐,“误打误撞”打卡的最后一站景点居然是着名的大教堂······诸如此类。一次两次还好,次数多了,连林婷婷这位留学多年的知识分子大家闺秀也觉得此乃天意。沈铎看她神色,心中冷笑。对于这种到嘴的肥肉,就是要快准狠,越早能入口产生价值越好,他没那么多时间在一个项目上浪费。
期间沈铎一直扮演得彬彬有礼,恰到好处的暧昧又恰到好处的距离,言谈举止间风流无限,其风姿气度既像是古时候文雅超逸的世家公子,又宛如正统的古典英伦贵族绅士。却没人知道这位温润儒雅的翩翩佳公子在为林婷婷体贴地披上外套时心里却在想着什么时候再找个时间把雁思归扒个一干二净。
沈铎回国的那天,雁思归刚好和沈峰地产的财务负责人交涉,进一步了解其环境和状况,签好了业务约定书。但他没能立即实现压倒雁思归的邪念,因为他那两个堂兄一计不成再生一计,暗中许诺利益诱使一批集团层和子公司层的管理层骨干人员集体辞职出走,另谋高就去了,而那个高枝,刚刚好就是诗韵日化。
消息不胫而走,网上众说纷纭,但其中最多的说法就是,管理层集体出走,放弃庞大的沈峰集团,到这么一个濒临绝境的公司中去,肯定是沈氏出了什么严峻的问题,沈峰集团股价断崖式下跌,而诗韵的股价起死回生一路暴涨。沈铎不仅要发布公告对外澄清不利消息,还要忙着遴选心腹填补空缺,更要抽时间对付那沈霰沈霖两人在集团内部煽风点火扰乱军心,安抚躁动不安的供应商、客户和银行,董事会开了一次又一次。连续一个月,事情才总算有了点眉目。
“沈总”,何晟递上厚厚的一份文件,“这是您要的诗韵的实际控制人的全部资料和两位沈董的全部资料。”
沈铎抱臂靠在沙发椅上,闭目养神,让人看不出他在想什么。“你只说说发现了什么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