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是说,人都来了,还看剧不看我,这样对吗?之类的语句。
果不其然。文哥果抛弃了还在上演的古装剧的手机,黏到了我身上,更立马趴到了帮我退去衣物把我扑倒。
这个大男孩,该不会其实只是在害羞,他其实比我还要猴急吧?
文哥笑得很开心。他把头埋在我的胸膛上,用力地吸了两三口,然後露出了幸福的笑容。
我很喜欢文哥的笑容。平常一脸很臭很跩,但开心的时候却一脸腼腆却又带有那麽一些沧桑。
我喜欢大男孩害羞腼腆的样子,也喜欢熟男笑容中的苦涩味。文哥两者兼具。
天啊。我爱死壮汉害羞腼腆的模样了。
文哥很爱把我扑倒,我也爱转换姿势把他制伏。
这边先跟各位道歉一下。遇到文哥以後发生了很多事,其实当时我并没有马上记下与他相遇的那些细节。
与文哥相处的那两天半,是我人生中那麽唯一的一次性爱兼剧,快活到彷佛置身天堂一般的日子。
我跟文哥什麽都能聊,也什麽喜好都很合。
我有一个老灵魂,文哥有童趣。我们没有年龄上的隔阂。
依稀记得,我们总是会聊到一半,然後开始用嘴巴尝遍对方身体的每一处。
我喜欢舔文哥的屌跟菊花、还有脚趾。
舔脚趾是一项很大的挑战,比舔菊花更大。
菊花只要洗乾净、不要生病,通常不会有太多外观上的问题让人难以下咽。
但是脚趾不一样。有些人的腿型很好看,但是脚趾却不一定让人愿意触碰。有的脚趾甚至可能还会有灰趾甲、脚皮、脱皮之类的,不胜雅观。
还好。这些文哥都没有。
文哥脚趾唯一的缺点,是他的小拇指指甲特别的厚。
我抬着文哥的腿,跟他说他有灰指甲。
文哥生气地说。那才不是灰趾甲,那是脚趾以後本来就会啊啊啊啊────
我知道那个不是灰趾甲。我在文哥话还没说完,就一把含住了他的脚拇指。
文哥呻吟。呻吟间不忘说自己脚踩了一天,很脏。
我才不管他脏不脏。只要没有怪味,文哥的全部我都要。
我把文哥的脚拇指当龟头一样吸允。文哥发出了彷佛舒服到极致的声音。
文哥的脚裸,不时会在我的手掌中抽动。他想抽离,却又在刻意自己不要抽离。
脚食指、脚无名指、甚至是那脚小指,我都贪婪地舔过了一轮。
一指、两指,换脚。然後如法炮制。
我想占有文哥的所有,字面上的意思。
我要帮他净身,然後霸占他的一切,我要在他的身上残留我的唾液与轨迹。我要让文哥的身体记住我的霸道与侵略性。
小腿、大腿、股间、阴囊、老二。我舔回了文哥的身躯,然後舔回了那张嗷嗷待哺的双唇。
我与文哥舌吻交缠,双手互相紧抱游移,那是与性爱绝然不同的愉悦感。
有一种接吻是,你主动吻对方,对方死死的让你吻。
但文哥不一样。文哥会用力地吸过来。他并没有在客气,他才不跟你害臊。
就像第一次见面时文哥自己说的一样。文哥热爱接吻,他曾说过,约炮却自称不能接吻的人都去吃大便,装什麽轻高。
我很想告诉文哥,接吻其实比做爱更容易让人晕船。早已晕船的我,再清楚不过这个道理了。
我晕了。我晕得心甘情愿。我不知道文哥这种情场老手会不会晕船,但我死命地使出浑身解数,想让他晕船。
文哥被我舔的满脸不可思议。我很喜欢看文哥惊讶、惊喜、不敢置信的样貌。那样的表情让我很有成就感,彷佛这个世界上只有我能取悦他到那种程度、那种境界。
服侍对方是一件很耗费体力的事情,但通常都愿意上床了,服侍对方反而会变成一种享受的行为。
我喜欢服侍对方。我喜欢看对方舒服到坐立难安,我喜欢看对方舒服到无法克制自己,我喜欢对方高潮胜过自己高潮。
通常一场性爱,我只有在自己最後想射的前几分钟,才会把精神放在自己的老二身上享受喷射的过程。其余的时间,服侍对方反而可以让我带来无比的成就感。
我不是奴。我是喜欢征服的主。
我想把文哥征服成没有我会回不下去的形状。
文哥被我吸舔得娇喘不断、语无伦次。他嘴巴上好像鬼打墙,一直夸讲长得这麽帅,又这麽会舔,这麽会吸,喔呜,还这麽多毛,老二还这麽大。
每当我服侍他到疲累时,文哥就会立刻对掉我们之间的主从位置,他像个过动儿一样,根本一刻也静不下来。
文哥抬起我的腿,学着我吸他脚指一样吸允我的脚指。
我被文哥吸得呵呵发笑,马上就理解他刚刚想收腿的冲动。
文哥喜欢吸允我身上的毛。胡须,胸毛,腋毛,肚毛,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