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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这是我第一次写这种长篇且感情成分占比较多的故事。之前我写的大多是短篇以rou慾情色为主的故事。因为慾望这种东西是这样,一旦你发泄完毕清醒了之後,你就会发现你很难继续(打或写)下去,必须得等到下一次有感觉的时候,才又能再疯狂的发泄一次。
除此之外,我也承认,我不是一个很有耐性能够持之以恒的人,所以要写长篇的爱情故事对我来说真的是非常大的挑战,所以,如果可以,请喜欢这个故事的你,能够在下面喊个声,督促着我持续地把这故事给写下去,如果有愈多人喜欢,并且也想要把这故事看下去,相信我就会带着一点压力跟责任,督促着自己继续把这个故事给写完。
在这里先许个愿,希望我真的能够跟你们一起读完这个故事(至少到目前为止,我还不确定这个故事能够走多长),在这里先谢谢大家的收看,请喜欢这个故事的朋友一定要留言告诉我喔!非常感谢。
Justin
发小。是北京话的一个方言词,就是指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长大经常在一起的朋友。常用於口语,是较有特色的北京发音。随着各地之间的交流加剧,已经逐步扩散於北方和南方。与青梅竹马意思相近,一般有人认为同性之间叫作发小,异性之间叫做青梅竹马。
(词条来源:百度百科)
我小的时候是一个不爱哭,也不爱闹的婴儿,甚至可以说是没有什麽声音跟存在感的婴儿。
也就因为这样,妈妈或阿姨们常常忘了我的存在,常常让我一个人待在黑黑的房间里,虽然我那时并不懂得什麽叫害怕,妈妈说等到她们发现我不见太久,才想起来把我放在二楼房间里,开门发现我的时候,才看到一直盯着天花板看丝毫没事人似的我。
小时候,弟弟还没出生之前,我们本来是住在一条死巷子尾巴算过来的几间,其实我有点印象不深刻了,因为我不是特别爱到巷子里跟别人玩的小孩,喜欢自己一个人静静玩着自己的玩具,或者书本,喜欢一个人沈浸在自己的无声小世界里。
上小学时,因为功课妈妈逼得紧,所以各项成绩应该都有维持在一个水平之上,严格来说我并不是特别爱念书,只是因为也不爱运动所以就念了,也不觉得功课特别难,但就是群育这一项分数很低,简而言之,叫做不合群。妈妈曾经为了这个到学校去找老师理论,老师的回答是:「一下了课,全班的小朋友都会围到老师旁边讲讲话,就你家小毅不会。」看来我这不合群的因子,是从很小就开始萌芽的了。
但是我并不是一个没有朋友的人。小学时,有一个住在隔壁巷子的同学,我还记得他的名字里面有个字很特别,三个金的鑫,念成「心」,方仁鑫,他是我在小学里认识的第一个要好的朋友。他从小就是个很讲义气的男孩子,从小就很有那种带头大哥的领导风范,我跟他会认识是因为他很调皮捣蛋,所以身高本来是坐最後排的他,被老师调到最前排,刚好就在我的前面。不爱讲话的我,本来他不是看我很顺眼,但因为坐在我前面,开始就会有一点交集。
我们开始有热烈讨论的话题是因为「变形金刚」,我有一辆阿姨送给我的变形金刚小汽车玩具,小时候都是有什麽新东西就想带到学校里去玩,不小心被坐我前面的仁鑫看到我在玩,就说想借,正当要给他的瞬间,老师出现了,说上课不能玩玩具,就把那小汽车当场没收了。我有点沮丧,仁鑫也一直安慰我,说过段时间老师就会还给我啦,还说要带我去他家玩电脑游戏(那个时候我连电脑是什麽都还不是很懂),我们就因此开始交朋友了。
去他家时,父母都不在,我还记得他很神气地跟我说,他有时候会帮他老爸倒车把车停进车库,我心想真厉害,开大车欸,国小才几年级个子不高的我,想要踏到油门都成问题,怎麽还可能倒车入库呢…….那时的我,其实是有点崇拜仁鑫的,他又长得比我高,又懂电脑,又会开车,而且还有小弟帮他跑腿,当然我不是他小弟,他叫他小弟帮我做什麽时候,我印象中就是他们对我都很有意见,只是在仁鑫面前不敢对我怎样而已。
很快了升了中学,从我们俩住的地方到学校要搭公车,天天搭公车,父母觉得我俩有个伴,一起搭公车去学校倒也很好,虽然妈妈对仁鑫这个小孩是有点意见的,总跟我说不要跟他太要好,说邻居哪个阿姨又说他在学校怎样捣蛋,说他成绩怎样不好、不爱读书,告诫我跟他要保持距离(我理解为不是绝交的意思),我当然是耳边风听听就算,我心里还是觉得仁鑫不是个坏朋友,至少他对我很好,是真心的想要把我当好朋友,而且我的朋友也不多不少,就他一个,哈。
仁鑫跟我不同,我就是属於那种,比较乖乖认份不会反抗的小孩,而他就是比较有自己主见,敢跟师长反抗的那种类型。我会乖乖念书,他不会,他喜欢运动,喜欢一些上课不会教的活动,他会偷偷带我去打妈妈三令五申,绝对不可以去打的大机台电玩。我其实有点不懂那快打旋风的机器,能做什麽坏事,为什麽妈妈不让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