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魁是老实人,尽管素贞甚麽也没有提,他却是把面店和这住的房子都留给素贞,因为娘们儿独自活,是很困难的,但他却不同,一条好汉,到哪都能干苦活。
大魁提起包袱,离开了这个家,也放下了他经营多年的面馆。他本是打算用走路的去到十里外的大城,从前听妈亲说过,他们有个远房亲戚在那边开店子,大概能找点活干。
可是在大太阳下走了一段路,他竟是已经胸闷作呕。
大魁不由找了树荫乘凉,却是一边喝水一边感到纳闷,自己的身子怎麽变得那麽娇贵呢?
坐在石上歇了一下午,大魁还是感到一阵一阵作闷想吐的感觉,可他甚麽都留给了素贞,身上是一点盘缠都没有,就只好强撑着赶路,反正只要到那边城,他就能投靠到亲戚了。
拿着断掉的树枝做为拐杖,大魁沿着路走了一日一夜,却是还没有看到城墙的影子。作闷感又一次涌上心头,教他又停在路边,吐出了黄胆水。
“还差几里路,赶紧走……“大魁咬紧牙关,便拄着拐杖一步一步的紮实走,可他已经是半天没有喝水吃食,竟是就那麽昏倒在路边,就没有起来了。
大魁醒来的时候,他就听到旁边传来火烧着树枝啪咧啪咧的声音,他睁大眼,就见到一道黑衣劲装身影坐在了旁边,正在推着树枝,而火堆上烤着一只肥腻的兔子。
大魁一看到那人,神情就定住了,他呆愣了好久,才说:“……你?怎麽会?“
“你昏到了。“男子说。
大魁看着那男子,却是声音有些哑:“但是……你怎麽知道我在这?“
“我去找你,才发现你的房空了,甚麽都没有。“男子道:“我一路打听,知道你是去x城,就追赶在路上。“
大魁慢慢的坐起身来,他凑近火堆边上,就看到男子那双熟悉的凤眸,他看了好久好久,突然就抬起身,要把男子那蒙面的布拿掉。
男子身体顿了顿,却是并没有阻止,当大魁把那面罩拿掉了,就看到一张很好看、很好看的脸。
男子的凤眸只是点缀,高挺的鼻梁、形状优美的薄唇,却是把这脸容衬的更俊美了,带着一种惑人的魅力。
大魁颤着声音,却是道:“你长的这麽好,干嘛来当采花贼……“
男子听着,就浅浅的笑了起来,他把烤好的兔子掰了,就把兔腿肉交给大魁:“长得好就不能当淫贼吗?“
“不……“大魁嗅着兔肉的香气,便放到嘴边大啖了一口,只是才吃了一口,胸口的闷感又再次涌起,竟是令他丢下了兔腿肉,别开头去乾呕不止。
男子一路上跟着大魁,就已经看到他不止一次如此,他蹙了蹙眉,心底却是突然滑过了一个异想,他拉起大魁的手,给他把了把脉。
“你还懂的看病吗?“
“懂一点。“
男子把了一阵,神色有些怔然,随即又不相信的再把了,直至彷佛确认自己的猜想无误,他就慢慢放开了手。
“怎麽样?“大魁忐忑的问。
“放心,你没病。“男子回道,唇却是隐忍不住的扬了起来,“水土不服而已。“
这胸闷作呕,除了水土不服,大魁也想不出是甚麽大病,看男子似乎是懂医理的,他就也全心相信了,却不知道男子总是偷偷的看他,然而擅自的窃喜。
“你去x城干甚麽?“男子问。
“去投靠一位远房亲戚,想跟他干活。“
“你不是有面馆吗?“
大魁诧异的看向男子,老实地道:“我送给别人了。“
“送?“男子皱起眉头,“送给谁?“
“我的妻子。“大魁也不知道为甚麽,自己会跟这采花贼老实说话:“我们离异了,所以,面馆归她,房子也归她。“
男子怔了怔神,就拨弄着火堆里的柴枝,一时甚麽也没说。
夜半,大魁感觉作闷感不那麽严重,便说要到河边去洗身洗衣服。
男子找了一个好的山洞,走出去就是一条清澈的河流,大魁脱了身上酸臭的衣服,就泡在冰凉的河流里,搓着衣服。
这里……还有鱼?“大魁看着河里游动的影子,心下一阵惊喜,他想着男子为他猎了兔子肉,他也可以捞几条鱼,预备作明天的早食。大魁仗着自己身手好,就拿着衣服当捞子,慢慢的走进河里去。
“喂﹗“一道气急败坏的声音突然从背後传来,随即大魁就被搂住了,他回过头,男子竟已经为了大魁下了水,就勒着他的腰,不许他再走前去。
“你干甚麽?“声音里竟是蕴着怒意和关心。
“我看河里有鱼……“大魁愣愣的说。
男子听着大魁不过是要打鱼,表情瞬息万变,“没有我看着,哪里都不要去﹗“他如此说着,就强拉着大魁回到浅岸,刚才他的心简直漏跳一拍,还以为大魁是被妻子休了,要去寻短见。
“要洗澡,在这里洗。“
大魁被男子看着,就只好快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