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提那些做什么!”
北漠毗邻西域,多的是马队胡姬,叶南陵早听闻这世上还有黄毛绿眼的人,想亲眼见识见识,入夜便往那勾栏酒肆去,买了一张角落的坐席,与众人一起围坐在舞台边观舞。
他受不住这么难受着,随手劈碎了身上男人的天灵盖,翻身跃出窗子。
“即便活着,怕也老得不成样子,打不动了,何足为惧?”
那舞姬接了铃铛,隔着面纱将铃铛衔在口中,弯着一双笑眼款款下台,围绕那斗笠客起舞,口中银铃随步法摇出悦耳碎响,一旋身坐进斗笠客怀中,勾肩缠背,摆了个观音坐莲的姿态,玉手撩开斗笠,伏身钻进去,铃铛躲在斗笠里阵阵响动,仿若清脆娇吟,演了好一出“入幕之宾”。
除了绝食和偷跑,他剑也练得更勤。做爹娘的看在眼里,夜间秘话时也有所动摇。
酒杯喂到嘴边,酒水顺着嘴角淌了一颈子,身旁那人顺势舔上来,又是揉又是抱。他只呆立着,眼前还是那双眼睛惊愕的残影。
那张脸让他欢喜,那双眼让他难受,那就去把那双眼毁掉,便
不曾想叶南陵没了斗笠,倒更没了拘束,一剑将那少侠人也拍飞出去,旋身捞回斗笠戴好,身法之快,在场没一个见了他的真容,唯见剑气震扬起来的斗笠帘下,白玉似的一扇鼻梁,配着一双风流的薄唇,是个俊秀的小郎君。
。”
重涯齿关一松,身子和银铃一起落进“故人”怀中,那双眼睛惊愕万分,连连推托。他看尽了那张脸每一根毫毛,真是像,除了那双陌生又稚嫩的眼睛。
“这么多年,那魔头销声匿迹,想是已经死了。”
他自小长在南地,因叔叔惨死缘故,爹娘对他管束格外严格,已有十六岁,却仍留下父母膝下,未曾出去远游过。儿时玩伴不少已是名动一方的少侠,勾得他越发向往外面的世界。
这少侠深得名门家传,功夫刁钻,平素最嫌人家越过他的风头,早听过赤霄剑的名号,自认叶南陵戴斗笠定是因为面目奇丑无比,偏要把那顶斗笠打飞出去,叫叶南陵出丑。
三十多年了,是他终于投胎转世,不枉自己为了驻颜吞毒药,只为等他来时还是当年模样的痴心么?
他怔怔望着赤霄剑,身子被别人搂过去。
南方的春日,沈妙筝一如既往在泉上垂钓,独子叶南陵也支着一根竹竿,却是对垂钓兴致缺缺,只感兴趣于娘亲口中的往事,央求对方多说些。
舞跳得风骚,僄客真以为他是卖春的下等舞姬,一掷千金,抱他去楼上厢房春宵一度,被压倒在榻上,他才如梦方醒,悟了个明白:也许正是因为不像,才让他难受。
是他么?那半张脸,好像他。意气风发的样子,仗义相助的品行,也活脱脱就是他。
“若不是几位大侠赶到,你爹那张脸险些没保住。”
二楼包厢上,有人凭栏而望。这人一头银白长发,面孔却是二八少年模样,一双清水般透亮的眼怔怔望着楼下出神。
自这日听了这些惊险的故事,更加耐不住,吵着也要出去闯荡。
“来,喝酒。”
他发了疯的想再看一眼,哪怕即刻就死去,也要看一眼。
时隔三十年,赤霄剑重出江湖,但已经不大有人记得来历——江湖动荡,新来旧去,三十年的时间,足够人们忘掉一把赤霄剑和一个魔头。
那双眼明明不像的,却让他心中牵肠挂肚般难受。
青出于蓝,不过两年,赤霄剑的名号已是口口相传。
这日,叶南陵行至北关,歇在驿站。晌午用饭,正碰上一位同要往北漠游历的名门少侠纵奴行凶,只因言语不合,便将一白发老翁打伤。
身子旋转着,将腰间银铃解下来,随手一抛,众人目光都追着那铃铛去了,却见角落斗笠中伸出一只手,稳稳将击向面门的铃铛接住,却立刻又抛回台上。
当年的叶丹柯是以爱行侠仗义着名的豪侠,叶南陵极为崇拜叔叔的人品,有心效仿,行走江湖拔剑相助时,也不讲自己的姓名,且头戴斗笠,轻易不以真面目示人,也只称自己“赤霄剑”。
“不如将赤霄剑予他带上,真让那魔头遇见,兴许……”
“那魔头手段狠辣,若真到万不得已的地步——或许他念在故人薄面上唉!”
那小子慌不择路,也不顾他手里还牢牢抓着斗笠,将他推了出去,背起剑掉头就跑。
他等待着的故人不是这样的毛头小子,那人有世上最沉静温柔的眼睛,天塌下来,也是笑吟吟。
黄发舞姬一舞毕,本是胡汉表演刀舞,却久久不见那肥硕的汉子上台,银发舞姬自穹顶翩然而至,执弯月双刀献舞,这银发舞姬虽不比黄发那位丰满婉转,舞起来却是媚如天成,极力呈现着房中秘事时的娇媚姿态,将众人眼珠子都勾到腰间那圈银铃上去,恨不能上去贴面共舞。
叶南陵是识得那位少侠的,正因识得,更不能不管,两人在茶楼下借杂耍艺人的场子交起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