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晚上喝完酒离开酒吧後,我并不会立即回家,而会继续徘徊在酒吧门口一带等候「猎物」。当看到有「吐仔」在酒吧外作势呕吐之时,我便会立刻为他们「提供」呕吐袋。有些「吐仔」颇具戒心,会避走到另一边呕吐,生怕我提供的胶袋内藏着甚麽生化武器似的;另外有些「吐仔」觉得奇怪但亦照吐不误,还跟我道谢;少数「吐仔」除了不见怪外,还跟我谈起上来。谈了好几次後,跟那些「吐仔」建立了朋友关系。他们在半醉半醒之间听我讲我的「猎吐」经历,还笑说下次不会让我那麽容易逮到(不过却经常让我逮个正着)。
我当时听过他的经历後,除了暗自庆幸自己的成长经历比较顺遂之外,更多的是兴奋——这麽「有经历的」呕吐物特别珍贵!阿辛得知我的想法後,却丝毫没有生气,反而称赞我的独特和佩服我对呕吐物的热爱。他说其他朋友听过他的经历之後通常只会深表同情;我说其他朋友听过我的嗜好之後通常只会深表厌恶。说到这里,我们互乾了一大杯啤酒。阿
最初的时候,我爱在凌晨时份站在酒吧的门口,等待醉酒汉从酒吧走出来呕吐。这种被动的等待教人难受,虽说醉汉呕吐在酒吧区是十分常见的情景,可是真的要捕捉也得要一点耐性才行。那时候的我已经常常带备胶袋在身,待醉汉们呕吐完离开之後,便偷偷地把他们的呕吐物捡进胶袋内。运气较好的时候,他们把呕吐物吐在水泥地上,还算容易捡拾;运气差的时候,他们把呕吐物吐在泥土上或渠盖上,难以捡拾——尤其是吐在泥土上的,呕吐物会极速渗进泥土里,即使我後来用水瓶把泥土饱和後渗出来的呕吐物收集回来,那些呕吐物早已受到泥土成份的「掺杂」,变得不纯净。
自从第一次狩猎成功之後,我的身分从被动变为主动,正式展开了我的「猎吐」生涯。我把醉酒呕吐的男人称为「吐仔」,而这些「吐仔」的呕吐物便是我的目标猎物。自此之後,我每天均会准备大量胶袋放在背包内,下班後便会背着背包到公司附近的酒吧区喝酒。我爱上了喝酒,酒精使我从繁重的工作中释放出来,也方便我进行猎吐大计。每一天晚上,我坐在酒吧外的椅子上一边喝酒,一边留意着四周的酒客们的酒醉情况。我的注意力集中在那些全男班「劈酒」的酒客们,这些滥饮无度的男酒客很大机会成为「吐仔」。
这群「吐仔」朋友当中,有一位正正就是附近的酒吧职员,名叫阿辛。他跟我一样当时也是二十四岁,不过却早早当了爸爸——他的儿子当时已经快要上小学了。他说他所以叫「阿辛」,就是因为生成一副辛苦命。小时候的他家境贫困,跟父母一家三口居住在公共屋邨。父母当时工作繁重,无暇关心他,只会在他犯了错时对他打打骂骂。於是他不爱自己的家,自小已在邨内到处流连,成为「邨童」,并经常流连网吧。年少时的他十分叛逆,中三辍学後便离家出走。自小对父母管教不满的他,在离家出走之後一度以为自己能摆脱家庭与学校的束缚,正式融入社会并成为其中一份子,过自己的「理想」生活。可是,学历的不足与当年不景气的经济使他难以找到稳定的工作。当过侍应、跟车、问卷调查员和卖过旧书、手机之後,对电脑科技颇有研究的他到了电脑广场当起电脑产品销售员来。他的前妻就是在那所电脑广场内当销售员期间所认识的,那女孩更为他生了一个小男孩。之後的事也不用赘述了——他们後来离了婚,小男孩辗转之间就由阿辛来养育了。
内,然後才把这些美妙的「猎物」捡拾起来收集。错过了很多、很多帅哥的呕吐物,心里或暗怪他们太有公德心,或暗怪酒吧职员们的尽责。
於是,我开始作主动。有一天,我留意到一位年轻的「西装友」步出酒吧走向泥堆旁呕吐。我立刻提着胶袋走到他身旁,并悄悄地把胶袋递到他的身前让他呕吐进内。这个举动显然吓到了他,他立刻望着我并向我道谢,然後呕吐了在泥上。我看着那些金黄色的啤酒连同食物残渣被吐倒在泥上,深感可惜。接着,这位「西装友」向我连番道谢,并称赞我好人。我跟他谈了几句,得知他叫阿占并从事保险行业。他更一度欲向我「抄牌」(取电话号码),只是醉茫茫的他似乎忘记了我是个男的。谈到我为何这麽好心,我跟他谎称我在附近一间酒吧喝完酒後走出来,看到他在呕吐才为他递上呕吐袋。其实,我一早已看准他在呕吐,并以期待猎物的心态为他递上呕吐袋。可惜的是,他连吐两口却没吐准在我的袋子里。我待他离开了以後便立刻蹲在地上,徒手把他的呕吐物收拾进我的袋子里。我把手放在泥土上,感受到他那新鲜的呕吐物的余温。暖暖的糊状混合物——新鲜的啤酒和食物残渣,还有一堆口水和痰,使我当时兴奋不已。就这样,我开始了我的第一次狩猎旅程。
当我看到有男酒客走向厕所准备呕吐的时候,我便会立刻放下手上的酒杯,携着胶袋走到厕所门口外,等候着「吐仔」完事。当「吐仔」完事後步出厕所,我便立刻走进厕所内,捕获那些未被冲洗乾净的呕吐物。好运的时候,更会碰到喝得烂醉的「吐仔」在厕所内吐得一塌糊涂後没有冲厕。这样正合我意,我的胶袋便大派用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