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贝斯手是客栈老板听过阵痛的老歌和史铮写出的新歌后推荐的,叫许哲,二十六岁,在大理同时给三个乐队当临时贝斯手,算是适配度很高也能驾驭各类曲风的老手。许哲很喜欢史铮的新歌,也知道阵痛,但说到要去北京还是犹豫的。然而阵痛如今是个能发薪水的乐队,徐鸣瑟还可以提供免费住宿,算是打消了他的顾虑。
徐鸣瑟对这个性格相当随和的贝斯手也挺满意,所以熟悉几天后他们就紧锣密鼓地开始了新专辑的准备工作。
四个人没日没夜地磨合,打磨人也打磨歌。足足用了半年才终于完成第一张新专辑的录制。这期间他们没有开展任何的演出,要不是有陆晓天的家底儿撑着,别说史铮和许哲,就连徐鸣瑟都得天天吃泡面,还不能是碗装的。
录制工作完成后,快被熬死的四个人提也不提庆功宴,立刻兵分两路回家补觉。
陆晓天连睡了20个小时,又跟史铮干了一炮,才从这场旷日持久的攻坚战里重新活过来。他坐在床上想要跟费乐分享新专辑完成的喜悦,才发现自己好久没跟这哥们儿碰面了。
“你终于想起你费爷了啊!”电话一接通,费乐简直像个老父亲似的立刻开始了控诉,“不孝顺啊!亏得我一直为你Cao心受累!这次必须要吃一顿吉品鲍才能抚慰我受伤的心灵了!”
“请客可以,不过只能去大董吃烤鸭了......”陆晓天裸着身子靠在床头上,他的确是打算请费乐吃饭,顺便找个机会把自己和史铮的事儿也一并说了。
费乐却没给他机会说完,嗷嗷叫着插话道:“陆晓天!你这大半年不露面儿,竟然只吃得起大董了?是不是遇到狐狸Jing女骗子或是误入传销组织了?!要不要费爷带人去救你?!”
“你盼我点儿好儿,行不行啊?我这算是......投资,对,投资。”
“果然是传销组织!这是违法啊!国家一再宣传要杜绝!你一定是被洗脑了!不行!费爷得......”
“你屁话可真是太多了......”陆晓天笑着反驳,然后转头瞄了一眼正裹着外套在阳台上抽烟的“传销洗脑男狐狸Jing”。
他和费乐最后约在雍和宫旁边的金鼎轩见面。那地方的粤菜算不上最最正宗,但三层楼上百桌的规模十多年来一直客流量极大,且隔壁就是包含live house、KTV和迪厅的糖果俱乐部,简直吃喝玩乐一条龙。
高中时,他们两个胡混的小孩儿跟其他沉迷摇滚乐和夜生活的人一样在那附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夜晚。如今,陆晓天已经开始了全新的生活,他觉得故地重游有着回首过去展望未来的意义。
抽完烟的史铮进来听说陆晓天约了朋友,随口说道:“那我送你过去,然后回来接着弄专辑的后期。”
“我明天陪你一起弄,你今天跟我一起去吃饭吧?我想跟费乐说咱俩的事儿......”陆晓天说这话时还是会有点忐忑,他和史铮这半年来感情非常稳定,他也知道男人不会反对自己告诉朋友,可还是做不到理所当然。有很多事是没法完全改变的,比如你长成了个什么样的人,就没法彻底变成另外的样子。
“行。那你给我挑身儿衣服,我争取看起来像个特别迷人的男朋友。”史铮边说边脱掉外套,扑到陆晓天身上。
陆晓天被逗笑了,搂着男人的背说道:“你一直都特别迷人,穿什么都迷人,不穿更迷人。”
“你可别安慰我了,你跟徐鸣瑟一起合着伙儿埋汰我的事儿,我记你们一辈子!”史铮说着就咬了小孩儿一口。他这话说的是刚从云南回北京之后的事。
有一天,他穿了全套陆晓天的衣服去排练,被徐鸣瑟从头到脚地夸了一顿,说他“傍了大款就是有长进,终于从一个穿得像炸毛鸡的野生主唱成了拥有人类品味的第一眼帅哥”。
他这才反应过来,为什么他会觉得“我喜欢你身上的味道,所以多穿穿我的衣服吧”这句话有点怪。明明是你喜欢我身上的味道应该你多穿穿我的衣服,怎么倒成了我穿你的衣服?原来是拐着弯儿嫌他衣着品味差然后打算曲线救国。废话,一身衣服好几万,谁他妈穿着都能跟蝙蝠侠一样散发出带有钞能力的品味。
恢复了体力和Jing神的陆晓天被咬得起了劲儿,一把摸进男人裤裆里。两个人在床上闹到火星四溅,要不是跟费乐约了吃饭,恐怕第二炮就得续上。
他们如今住在陆晓天位于国贸的家里,陆晓天把原本只是弄出来好看却没人用的书房重新装修成了放满专业器材的隔音室。当然,他们说好了不能在那里头做爱,因为做后期和混音的电脑和整套Genelec监听音箱都在隔音室,且贵的要死禁不起折腾。
史铮真的从头到脚穿了陆晓天的衣服出门,两个人手拉着手坐电梯到地下车库。尾灯款式不同且依旧看不出本色的破越野与黑色的保时捷卡宴紧挨着停在一起,史铮已经快要看习惯了。
按他的意思,这两辆车都挺令他烦躁,可陆晓天非要不修不洗留下那辆破越野占着停车位当作他们和好的纪念物,而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