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他们谈判中的痛点和那每一步的你进我退。
但是,他还是不可避免地从越来越明白,又渐渐滑落到越听越煳涂。
不是这些事情本身太难理解,是分的太细了,他有点被绕煳涂了。
但坐在小会议桌两侧的谈判双方这两个人,显然是一点都不煳涂,每一点利益都要来回撕扯、互相说服的。
时间很快就到了中午,暂时休战。
简单的工作餐之后,又再次开始交锋。
一口气撕到了下午四点。
原版的合同被纷纷拆开,条款字句都修改的面目 全非,但是双方基本谈定之后,刘星语出去了一下,居然很快就拿着另外的合同版本进来了。
「就这,居然还信誓旦旦的拍胸脯说自己不坑人?」
但彭向明忍住了,什么都没说,表情平静。
他猜,这有可能是他们公司跟其他那些大牌音乐人合作时的合同底稿,稍微修改一下就可以出来了——这似乎能够旁证,梅姐谈的还算不错。
至少帮自己摆脱那几份坑人的「新人合同」
了。
重新「修改后」
打印出来的合约,已经无比接近两人商议好的东西了,但还是又经历了两人的一番审读,又进行了字句和条目的调整,才终于被彻底敲定,再一次被修改,并重新打印。
经过又一次一字一句的审读,梅姐终于露出笑脸,扭头告诉彭向明:「可以签字了!」
这个时候,天都已经快黑了。
说实话,彭向明也是大大地松了口气。
为什么找经纪人的时候他坚持要快刀斩乱麻?为什么此前的谈判,他虽然貌似绝不开口、绝不插手,但却一直都不肯出去躲一躲,要亲自盯在这里?说白了,就是怕这件事会出什么岔子。
在他而言,重要的是这个机会,重要的是让自己复制出来的这三首歌成为这一部《三国》的主题曲、片尾曲和插曲!至于钱多一点、少一点,其实真的并不重要。
当然,谈成现在这样,他只会更高兴。
一共拆出了十份合同。
一份是彭向明受聘担任《三国》剧组音乐副总监的工作合同。
三份是三首歌的授权使用合同。
三份是三首歌的采样授权合同。
还有三份,则是三首歌在将来出版原声碟之后的销售授权合同。
就这,还差三份呢,分别是三首歌在原声碟中的采样授权的销售合同。
每一份合同,都是一份钱。
彭向明代表自己,刘星语代表大钟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十份不同的加起来厚达至少几十页的合同上签了字,然后互相交换,又签字,随后就被刘星语接过合同,交代给同事,拿去相关部门盖章。
直到这个时候,她也才是露出一副松了口气的样子,面带苦笑,对彭向明说:「你从哪里找来这么个经纪人?要不是真的比较看中你这几首作品,我真是…」…………刘星语是执行制片,一手掌握着《三国》剧组的财政大权,虽然现在剧组尚在筹备阶段,但
几乎所有的事情,都离不开她,终于应付完这一场谈判,她很快就告辞离开,又过了十几分钟,属于彭向明的那一共十分合同在盖好了公司印章之后,终于又回到了他的手里。
这才算是彻底完成签约了。
这个时候,人家公司的员工都已经开始纷纷下班了。
俩人要去找刘星语要告辞,却被告知刘总已经出门了。
于是俩人直接走人——刚一进了电梯,在会议室里始终做淡然事外状的彭向明,已经迫不及待地打开了合同,一边看一边问,「梅姐,你这一共是给我谈下来多少钱?」
祝梅抿嘴一笑,没立马回答,扭头看看电梯,直接按了一个二十一楼。
电梯旁边标着呢,二十一楼有一家茶餐厅。
等到了二十一楼,找个僻静的角落,点上两杯茶,要几样点心,两人坐住了,这才逐一的给彭向明盘账——首先是彭向明马上就能到手的授权费。
三首歌的词、曲,以及彭向明必须在限期内完成的编曲,同时授权给电视剧使用,授权费60万,每首歌20万。
以上三首歌的旋律授权给电视剧配乐采样使用,授权费30万,每首10万。
这是合计90万,对方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打入指定账户。
也就是说,这部分是稳稳落袋,彻底到手了的——虽然编曲还没给。
除此之外,就是他接受对方的聘请,担任《三国》的音乐副总监、担任三首歌的监制等等事务性工作,对方所支付的报酬。
音乐副总监的报酬,三万块,三首歌的监制,每首两万块,共六万。
这笔钱加一起才九万块钱,但事先敲定这件事情的时候,彭向明自己定的基调就是「跟着学习」,所以也不可能嫌少。
而且不光少,这笔钱甚至还需要分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