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年纪大,不能多生气对身体也不好,这样吧,在想出办法前,工作你是一定要找,不能每天呆家里头,不过我替你找,你只要安心去干就是了,话先说明白,你也知道你现在什么
状态,可别拿以前硕士的头衔挑三拣四的,你要知道,你现在是一个退休工人,而且年纪很大了,不早了,我睡客厅沙发,你就在这卧室睡吧”
“等等!“
“手机密码换了又是怎么回事,难道你有我不能知道的秘密?“
“小孩子,这不管我在哪个身体我总要有个人的隐私吧,难不成我用了你的肉体你就可以知道我所有的事儿?对了,我这儿有一份协议书,你看看,在咱们换身这段时间就按照协议书来“
1 在彼此身体交换的前提下,控制者享有一切该肉体原本的一切财产,社会关系等,并且双方同时出现时需扮演拥有肉体的角色
2 拥有肉体者需全力维护所在肉体的社会关系,并且不像协议外任何一方透露真实身份
3 身份对换的双方有义务帮助彼此积极生活,在控制者允许的前提下可分享给对方原身份的财产等,如房屋,存款等。
4 彼此不得干涉彼此生活中的隐私,包括身体器官的状态,除非经过控制着允许
5 两个身体以身体外貌健康状态为衡量,优势的一方有义务帮助弱势寻找工作,在没有找到工作前必须赡养对方一个星期,一个星期后如未找到工作弱势方需负担所有的家务及照顾优势方的起居生活,其中包括做饭洗衣服整理房间等,而优势方也需因此作为条件义务再次赡养一个星期
6 若在一个星期依旧没有找到工作则弱势方需以请求的方式来协商住房及赡养的生活事宜,并且听从优势方的一切安排
7 弱势方如在规定期间内找到工作需在三日之内寻找到新的住所离开优势方所有房屋,并且不能带走原肉体所拥有的一切财物,目的是为了维护原肉体的身份不被泄露
8 双方彼此生活分开后,不得干涉彼此生活,但优势方需保证经常拜访弱势方,以表示谢意
9 身份期限在一个月内如依旧不能换回,则优势方有权拥有所在肉体的身份,并持有肉体终身使用权
10 如在一个月后双方找到换回身体的方法,弱势方需以请求的方式提出建议,但必须在优势方的允许下进行交换,如优势方不同意协商弱势方不得强行执行
11 以上协议为北京市警察局草拟协议,但作为法律依据有效,双方在换身后必须签署,如有一方不签署现已则视为自动放弃
以上协议为北京市警察局草拟协议,作为法律依据有效,双方在警察局的监督下换身后必须签署,如有一方违反任何一条,或不签署该协议,既视为自动放弃原身份,在自动放弃后不得做伤害原身份的任何事宜,并且终身保密。协议签字后需交至警局存档,一个月后将有陈子健本人来核实协议内容并最终做出裁断。
优势肉体持有人:李大山
弱势肉体持有人:钟志康
优势方肉体目前持有人签名:钟志康
弱势方肉体目前持有人签名:李大山
执行办法及联系人:北京市警察局局长 陈子健
“这陈子健是谁?“
“你可别说换了身体之后我到网上查过,可知道网上到什么都有,并且有传闻说那个陈局长就是以前曾经被换身然后在换回来的人,所以我就给警察局打了电话找他,说到换身没想到他立马就回了我的电话,并且给了我这份协议,让我好好使用,所以他也挺乐意帮助我俩执行这个协议,人家可是换好肉体的过来人,他当初也是优势方之后被换到罪犯的身体,之后再没做局长之前又换了回来并且破了案升了局长,所以他也是为了维护优势方的一些权益才草拟的这份文件,不过一直没有发表,刚好我去了电话他便答应保密并且来监督我们执行合同”
“可我看着咋觉得都是维护你的利益?“
“我的利益?哎哟我的小祖宗,你好好看看肉体优势方,是指什么,都是在保障优势肉体的条约,前提都是维护优势方的身份好不好,不管谁在优势的肉体里,在表面上社会关系上其实是具有保护层面的,况且你是原肉体持有人,我才是真正的弱势方,只是这一段时间而已,你还有什么问题吗,没有的话你就签字吧“
“可是这最后一条,一个月后自动放弃。。。“
“这样是保障优势身份的一个条约,总不见得优势方永远被弱势方要求换,况且这不还写着找到方法还能在协商嘛,我觉得挺好的,你就签了吧,你看明文规定我需要赡养你两个星期呢,还要帮你找工作,更要房间给你住,这些都是考虑到你这个原持有人,而且咱俩的事除了院长知道,陈局长也已经知道了,所以这份协议你也看到了,如果你不签就自动放弃了!”
“可是这不公平,这完全是保护你的利益啊!”
“咋和你说不通,你看着吧,你不签就自动放弃了你的身体了,这事儿反正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