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她把头转过去。
“是吗,那我太惨了,明明你有别的男人我都不计较,就这样还要被你嫌弃。。。”他像狗一样蹭着她。
“那件旗袍是怎么回事?你为什么要选一件和她一样的给我穿?”
这其实才是太初心里最过不去的。
先前男人在高chao时放松戒备,回忆起旧情人来是人之常情,她虽然怨恨嫉妒、但多少可以理解。
但平时就有意识地把她打扮成别人的样子,这点她是绝对容忍不了的。
“什么旗袍?”陆建华一脸懵逼。
“就是那件你找人给我做的啊。。。为什么和肖玉卿在校庆典礼上的那么像?”她不忿的问道。
“校庆典礼?四山的?我没听明白。。。”他摸了摸头。
女孩不得不又和他解释了一遍,说的又气又委屈,活像是被大人错怪的小孩。
“我根本就没参加过那个典礼,再说她穿什么谁会记得住,我从来就记不住女人的衣服。你那件旗袍,我只是觉得好看、衬你的肤色而已。你不高兴的话就剪了,我再帮你买一百件一千件别的样式,嗯?”
陆建华这样的直男,确实对衣服首饰的敏感度很低,对女人的打扮也很少注意细节,只会觉得好看或不好看,顶多再加个性感与否。
他发财了之后在意自己的衣着,更多的不是因为爱好或习惯,而是作为新贵总希望被人认可,因此名牌奢侈品常年不离身,以免自己被他人看低了去。
太初坐着不说话,怎么也没想到最过不去的心结,竟然就是个奇怪的巧合。她心里盘算着要不要原谅他,换做以前她是根本不会考虑的,可是绑架让她对生活有了新的审视。
对一个男人有感觉很容易,但给这种感觉足够的空间、发展成真正的感情,却很难、而且有太多不可控因素的阻挠。大多数即使有过刻骨铭心的爱情,也最后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夭折了。
男人的第一个女人大概是很重要的吧,她吃味是没错,可是和一个死人争风吃醋,实在是和自己过不去而已。
非要坚持想象中的纯粹,只会让两个人白白地痛苦。
但是要轻易的说没关系,她又不甘愿。
“那你把亚特密斯的百分之五的股份给我。”她提出要求,想看他会不会为了自己让步。
“没问题。”回答没有丝毫犹豫。
“真的?”她很是惊讶,没想到男人这么干脆就答应了。
陆建华对女人是很大方,不过仅限于送名牌一类的礼物,至多是过去给潜规则的女艺人以资源,而涉及事业方面的馈赠还是第一次。
“当然是真的。你喜欢的话,我可以给你安排一个位置,让你学习怎么运营或管理公司。”男人听出她心中所想。
“那你说话算话?”她还不太敢相信。
这一切有点太突然,自己就这么用手套白狼的成了亚特密斯的股东吗。。。
“当然,骗你是小狗。”男人罕见地用这方式讲话。
一个男人为了女人付出的越多,就越舍不得放手,相反那些得来太容易的却不会珍惜,这可能就是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