惜就是考不进大学,就乾脆跟我小叔做了一会儿,再跳糟到些大公司,到大学进修甚麽鬼副学士。一年前跟他联络过,他好像是营业部经理了!」
我点点头,楞楞的在想。时间真会麻醉伤痛,可就不能麻醉我的神经。难得杰六年之间就当了经理,我心里登时感到安慰。
「嗯。难得我们相聚,拍一张耶!」
方洋拿着自己的摄影机,两人坐在一起合照一张,我自己也拍了一张。
「敏。你越来越俊了!你还这麽挂念杰明,干吗离开他?回去找他吧!」
我猛的摇头:
「不会了!你不是说我长高了..他不会爱我,我也不会爱他。方洋。对不起!我得要走了,我约了朋友,有机会再在这儿碰面吧,再见!」
我抓起了背囊,转身便离开。两行眼泪滚滚流下来,只认得一团灰灰白白的东西在地上啄食,在我走过时瞬间便飞了起来。我举袖一抹,看清楚自己,大学生有甚麽管用?我性格孤僻,六年了还是漂泊无定,生无可恋的过日子。我伤害了他,我是应该被咒诅的。只要我晓得杰有这样的成就,生活过的好,我再受折磨,也算不上甚麽,都没所谓了。其实我并没有约朋友,只是摄影师的习惯,相机不离手,看到特别的就拍。我跑回家去,痛哭了大半天,决定再搬家一次,省得方洋知道我住在这儿....
「敏儿!你干吗整天都在搬家?刚刚住了年半,又再搬!」
「妈。我住的不好,当然要搬了!再过几年,我想搬到New England那儿住下来,到时候我不会再搬家了。」
「你越搬越远,就更不会回来了。敏儿!妈没几年可以再看你一面,干吗你会变成这样?..我.我真不应该叫你回来读书!」
「妈。对不起!摄影工作就是没家的,居无定所的到处拍摄,这是我的职业嘛。我..我找个机会,一定回来跟你们住一个月,好吗?」
跟兆良回美国,到了宾汐凡尼亚州後的整整七年,我还是没蹅回过家门一步。我很怕,很怕妈问我:「你还想着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