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安是丞相府管家的儿子,这种被称为家生子,虽然生下来就是奴才的命,但是家生子知根知底,身家性命皆系于主家,所以一般都很受主家信赖。与之对应的,陈安的爹从小就教导着陈安,他们所有的吃喝生活都是丞相府给的,所以丞相府的主子是比自己命还重要的,不论是老爷、妇人、大少爷还是小姐。
陈安自懂事起就成为了大少爷的书童,为他磨墨添香,大少爷约莫比他大个三四岁,温文尔雅,饱读诗书,待他也如亲弟弟一般。近朱者赤,陈安敬仰着大少爷,也跟着学会了几个字,懂得了世间道理。
小时候大少爷也问过他,学得这样认真,是以后想去科考,平步青云吗?
陈安摇摇头,他有自知之明,没有那样大的才能造福百姓,只是理所当然地说道。
“奴才只是想帮少爷,冬天手冷,帮少爷抄录诗书词曲,夏日困乏,替少爷旁述大家学识。”
那天的字帖少爷写得格外乱,陈安虽疑惑,却还是规规矩矩收纳好。
后来再大些了,妇人见陈安老实稳重,规规矩矩的,便又被拨去做了大小姐的护院。大小姐是丞相嫡女,一般男子是决不能侍奉的,年纪大些,模样丑些的也不能污了小姑娘的小院,挑来挑去只有陈安合适,大少爷原先是不同意的,还说出了视陈安如兄弟般大逆不道的话,夫人发了好大的脾气。
“混账!你是什么身份?和一个奴才称兄道弟,这丞相府的脸面还要不要?好好好,既然你连一个下贱玩意也舍不得,那便都别争了,打死了扔出去!”
夫人说的是气话,也是实话,主子把他当人,他才是人。陈安当机立断,跪在地上磕了实实的三个响头,额角血迹斑斑。
“夫人一心为少爷着想,少爷重情义,都是奴才的错,奴才死不足惜,只是夫人礼佛,万不能因为奴才贱命脏了夫人的手,奴才自请出家,余生为相府积福,请夫人成全!”
夫人的脸色这才缓和了些,淡淡地夸了声好孩子,便让人将他带去小姐院里,少爷也惨白着脸不再出声,只是死死盯着陈安缓缓消失的背影。
侍奉大少爷或者大小姐对陈安来说没有区别,都是比他命还重的主子,而少爷的异常也只是被陈安当成了用顺手的东西丢了不习惯的表现。
事实也确实是这样,听别人说大少爷后来很少再出院子,只是一心研读学问,让夫人很是欣慰。
人们常说女子要比男子轻松得多,成婚之前只需待字闺中,成婚后也只需相夫教子,天生就是享福的。陈安觉得不是这样的,至少大小姐不是。
作为丞相嫡女,从一般大家闺秀的琴棋书画,绣工烹煮,礼仪谈吐,再到以一国之母的要求所追求的天下大势,国事民生,群臣收束,甚至为了以后所谓的子嗣连蜜饯冰糕都未曾尝过,陈安时常能看见呆坐在湖边的小姐,像是一个Jing致的木偶,一言一行,一思一想皆是老师,夫人,丞相的指引。
陈安虽能感受到小姐的孤独,却因男女有别,只能暗地里多在池塘喂些鱼食,好让鲤鱼活泼一些,说不准能让小姐展颜。
直到有一天,小姐在四下无人的夜里慢慢淌进了冰冷的湖里,陈安将她救了起来,也决定将她救起来,毕竟,小姐比他的命重。
自此以后小姐的窗边总会悄无声息地多了些小玩意,有时是糕点,有时是风车,而小姐的眼睛,也逐渐在笑起来的时候有了光。
时间一天天过去,小姐出落得愈发美丽,又知书达理,太后称赞道“一城难换陆家女”,一时间求亲的人踏破了丞相府的门槛。少爷金榜题名,骑大马,着红衣,成了今年的状元郎,一时间丞相府风头无两。而陈安依旧是一个小小的洒扫后院。
少爷赐官,却足足送来了三道圣旨,还有两道,是赐婚,状元郎陆成礼与当朝公主,陆家女陆婉婉与璟王。明明是天大的好事,丞相府上下喜气洋洋,连带着陈安也分了几块好料子做新衣服,两位主角却不知为何竟是失心疯般想要抗旨。
最后当然是丞相府压了下来,皇帝是九五至尊,抗旨可是诛九族的大罪,他们就算是死了,也得把尸体拉过去拜堂,木已成舟。